招标
招租公告番禺区洛浦街海珠路10号恒生商贸批发市场南区2街5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海珠路10号恒生商贸批发市场
南区2街5号商铺招租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供销社2023年9月28日下午对位于番禺区洛浦街海珠路10号恒生商贸批发市场南区2街5号商铺出租项目进行公开竞投招租,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番禺区石楼供销社咨询和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地址:番禺区洛浦街海珠路10号恒生商贸批发市场南区2街5号
(二)出租面积:80㎡
(三)产权情况:有产权证;
(四)规划用途:商业;
(五)经营范围:可用作商铺、仓储、办公用途,但不得作为住宅(含公寓),不得利用租赁物经营黄赌毒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行业及有污染环境的行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二、招租方式及承租人资格条件
(一)竞租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承租人资格条件: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意向方报名时未被列入番禺区供销社系统的异常名单或报名截止日前无区供销社系统欠租欠薪和不履约的情形;
3.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三)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代理人必须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四)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
三、招租底价及递增幅度、出租期限
(一)招租底价:4000元/月/出租面积。
(二)出租期限:3年(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竞投报名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30-17:00,竞投意向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番禺区石楼镇人民路88号二楼(石楼供销社)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报名时需确认竞投保证金已到账(即报名期限结束前已到账)。
(二)报名方式:填写提交《招租竞价报名登记表》,提供本公告竞投人准入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1.以企业法人(如有限公司)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原件验核后退回;
2.自然人委托其他人代为报名的,同需出具委托书,受委托人手持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授权委托书》由工作人员拍照存档;
3.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本次竞投不集中组织实地查看资产,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前往查看并了解基本情况。
五、竞投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一)竞投保证金12000元,报名者需通过境内银行以转账或存款方式缴交,且保证金转账人、竞投人、合同乙方须一致。转账时请注明参加竞投项目的名称。(账户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供销社,开户行:农业银行广州番禺石楼支行,账号:44075601040000031)。
(二)非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相应竞投人,各竞投人必须确保转账的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由竞投人承担。
(三)凡缴纳竞投保证金后,即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并了解标的物业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业产权、报建、消防、环保等基本情况),并自愿参与竞价。
(四)竞得人的竞投保证金在竞得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多退少补)。
六、时间、地点和竞投方式
(一)时间:2023年9月28日下午3时。
(二)地点:番禺区市桥街西堤路8号二楼会议室。
(三)竞投方式:按照附件《一次性现场报价实施办法》所列报价方式,价高者得。
(四)报到:已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需持有效证件及《竞价保证金收据》在下午3时前进入会场办理报到。迟于下午3时进入会场的,一律视为竞投人自行放弃竞投人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公示期内只有一人符合报名要求的,经公示后以底价签订合同;
2.非唯一报名,当报名人同时未出席竞投或现场不提交意向书的,抽签确定承租者;抽签确定的承租方放弃资格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投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竞投室。
七、竞投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竞投结果将在权属单位所在地的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竞投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有异议的,请向番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科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在竞投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竞得人及权属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签订合同。
(三)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竞投结果确认书》,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成交权,并由权属单位收回该物业后依次递补竞得人选。
(四)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缴纳不低于竞得租价3倍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人所缴竞价保证金不足3倍的,据实缴足。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我社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的,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八、违约违规责任
(一)竞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并没收其竞投保证金:
1.竞投人未准时到达现场参加竞投的;
2.竞投进行中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竞投现场的;
3.竞得标的物后,拒绝现场签订《竞价结果确认书》的;
4.在结果公示结束后,因竞得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竞得人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二)竞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和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并将其列入番禺区供销社系统黑名单,不得参与番禺区供销社系统的租赁物业竞投等相关业务,情况严重的转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阻碍、扰乱正常的竞投工作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或被投诉、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3.利用竞投向原承租人索要钱财;
4.恶意操纵竞标、竞价等串标(围标)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九、其他须知事项
(一)物业按现状交付,日常使用修葺由竞得人负责,成交后不得以此要求降租或其他主张,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租赁期内不得转租。
(三)竞得者在合同签订当天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首月租金;日后租金每一个月结算一次,竞得人须于每个月的公历5日前将当期租金支付到指定账号。
(四)在租赁期间,相关安装或维修(如有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防水、电梯、门窗、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情形)均由承租人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
(五)租赁期满或中途解除租约的,出租人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装修装潢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六)房屋水电表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如需变更或新增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租赁房屋禁止经营产生噪音及其他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禁止经营涉及危险品行业及明火煮食。
(八)如与周边住户或商户产生纠纷,由承租人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承租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十)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收该土地,承租方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和建筑物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承租方享有的权益由承租方享有。
(十一)本次交易属公开竞价,不属公开招投标,不适用《招投标法》。
十、联系方式及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周小姐,黄小姐,联系电话:84861318 84861618
监督投诉:84825407
招租公告
招租竞价报名登记表
竞价报价表
一次性现场报价实施办法
番禺区供销社物业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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