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芜湖工务段2023年钢轨轨腰及扣件防锈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whgwd-2023-046-03)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芜湖工务段2023年钢轨轨腰及扣件防锈材料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上局-芜湖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轨轨腰及扣件防锈材料 / kg 6000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技术指标
2.1.1.盐雾腐蚀试验:≥500h表面无锈蚀;
2.1.2.体积电阻率(90℃):≥8.44×10ν10Ω.m;
2.1.3.产品附着力(涂层):≥1级;
2.1.4.干燥时间:表干≤2小时,实干≤20小时;
2.1.5.施工性能:1.5倍要求厚度,成膜性良好。
2.1.6.涂膜颜色和外观:颜色均匀,涂膜平整,无明显颗粒;不含挥发物
2.2 质量性能指标及检验
2.2.1.常温下为液体,颜色为灰黑色,外观均匀无明显颗粒
2.2.2.通过GB/T10125-2012标准检测,能通过500小时的中性盐雾试验;
2.2.3.通过GB/T 5654-2007标准检测,体积电阻率≥8*1010Ω.m;
2.2.4.通过GB/T8624-2012标准检测,其燃烧性能检测结果为不燃性;
2.2.5.产品附着力通过GB/T9286-1998标准检测,附着力(涂层)≥1级;
2.2.6.产品对环境友好,不含铅、汞、镉、六价铬有毒有害成分。
2.2.7.乙方将商品运送到约定的地点后,应及时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指定项目部材料员为验收人,乙方指定 / 为验收人。商品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凭证,一式两份,经双方指定验收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办理结算的凭证。
2.2.8.乙方将商品运送到约定的地点后,应及时将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与检测报告交与甲方,并与甲方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指定项目部材料员为验收人,乙方指定 / 为验收人。商品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凭证,一式两份,经双方指定验收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办理结算的凭证。
2.3 质量保证条款及质量追究条款
2.3.1.甲方收取合同总价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支付货款时扣除,质保期12个月,在质保期结束后不计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但遇建设方计价拨款延迟、甲方账户被查封、政策突变等情况,价款支付相应顺延,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
2.3.2.因乙方交付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隐蔽瑕疵、权属上的瑕疵或知识产权争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品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3.3.因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对商品进行修复或更换,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修复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就此费用在质保金中进行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抵偿费用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4 交货要求
乙方负责将商品通过汽车运输方式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应保证通过该等运输时,商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不受影响。运费、装卸费用、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本次谈判报价单位须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1500万元及以上;供应商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1.2投标产品通过路局单位科学技术成果验收;
3.2.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近3年以来的供货业绩(如:中标通知书、合同、订单、发票等证明材料);
3.1.4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1.6必要时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现场技术指导;
3.1.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和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须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
3.1.8谈判报价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谈判报价单位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采购物资,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谈判报价;
(10)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0月23日 09:36至2023年10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 08:00,地点为芜湖工务段招标洽谈室(安徽省芜湖市芜湖站东广场站南路地下通道出口右侧进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局-芜湖工务段
地 址: 芜湖工务段招标洽谈室(安徽省芜湖市芜湖站东广场站南路地下通道出口右侧进入)
邮 编: /
联 系 人:冯远洋
电 话: 0553-2823285
传 真: /
电子邮件:whgwdclk@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