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赣开招字[2018]第220号
预算金额7918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美林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海明134797240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GZGC2018495智骏佳苑商住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 招字[2018]第2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骏佳苑商住小区项目 已由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智骏置业(赣州)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企业自筹 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7983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2665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79186万元。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0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人才住房、商业、地下车库、物业管理用房、 市政园林 、给排水及社区服务配套等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从项目规划方案设计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下列内容: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小区园林景观设计及房屋二次装修设计、工程 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 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等。其中施工包括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消防)、市政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工期:
2.4.1设计工期共计:60 日历天。
1)规划方案整合工期: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完成规划方案整合,规划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方案修改(考虑文件总图指标等)。
2)初步设计工期:规划方案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15 日历天完成。
3)施工图设计工期:初步设计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25 日历天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
备注:图审机构出具图审意见后7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回复正式修改意见;② 以上时间均以招标人签收正式纸质文件时间为依据。
2.4.2施工工期
智骏佳苑商住小区项目 900日历天。
注: 本项目施工分为三期进行建设, 施工工期为暂定工期,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的要求为准
2.5工程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设计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及地方有关规定;
2) 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要求, 满足赣州市建筑节能标准和要求,并符合绿色建筑一星以上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4.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 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 或施工 相应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及所负责项目工作内容及分工范围
4.4投标人员要求:
1)设计人员资格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建筑类(建筑工程) 级及以上职称。
②设计其他人员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结构工程专业、给排水工程专业、暖通工程 专业、 电气工程专业设计人员应配置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①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无在建工程
②施工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 (至少3名 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要求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18年4 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
5.外省来赣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标前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中办理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 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 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投标企业,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有意投标的投标人, 请自行前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下载招标文件。
6. 其它
6.1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www.07973G.com)发布。
6.2 有关本工程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07973G.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智骏置业(赣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美林
办公地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旭日大道9号
人: 刘方兴 联系电话:13425098229
招标代理单位: 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海明
办公地址: 赣州市开发区金星村村委会二楼
联系人: 陈静静 联系电话:13479724060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受理投诉电话:0797—8308138
附件(招标文件等).rar
2018年10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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