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县欢口镇聚欢新城东区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6天
金额
721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3010380000626
预算金额7210万元
招标公司丰县欢口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崔浩0516-895310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0]丰县欢口镇聚欢新城东区块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3010380000626 | 项目名称 | 丰县欢口镇聚欢新城东区块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3010380000626001001 | 标段名称 | 丰县欢口镇聚欢新城东区块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 | |||||||||||||||||||||||||||||||||||||||||||||||||||||||||||||||||||||||||||||||||||||||||||||||||||||||||||||
丰县欢口镇聚欢新城东区块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丰县欢口镇聚欢新城东区块建设项目 已由 丰县行政审批局 以 丰行审许可变更〔202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县欢口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丰县欢口镇聚欢新城东区块建设项目(一标段)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丰县。 2.1.2建设规模:新建21号、22号、23号、24号、25号、26号楼,建筑面积25606.56m2。同时配套建设消防泵房等公用工程以及雨污水、沥青路面、围墙等配套设施。2.1.3合同估算价:约7210万元2.1.4工期要求:215日历天2.1.5工程质量:合格2.1.6其他:本次招标为第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0月 1 日(含)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600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含厂房、库房、仓库)】。注:以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直接发包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3.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0092、0516-83701244、0516-83755971)。3.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1月 1 日至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月22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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