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赣企恒政采字〔2023〕51号-B]泰和县河道砂石开采、水上运输、岸上生产加工等劳务采购服务项目
金额
1.00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5279688098
公告正文

泰和县河道砂石开采、水上运输、岸上生产加工等劳务采购服务项目

一、合同编号:

吉购2023F001036374

二、合同名称:

泰和县河道砂石开采、水上运输、岸上生产加工等劳务采购服务项目(B包)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赣企恒政采字〔2023〕51号-B

四、项目名称:

泰和县河道砂石开采、水上运输、岸上生产加工等劳务采购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和县泰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农兵大道15号

联系方式:0796-2079005

供应商(乙方):吉安鑫帆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上田大道西侧广东商贸中心9栋商铺201室

联系方式:152796880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泰和县河道砂石开采、水上运输、砂场生产加工等劳务采购服务项目赣江河道水上运输(含卸货)具体根据新一期采砂规划确定的采区实施,待规划公布后再签订具体补充条款。如遇政策等原因需调整设置采区,其水上运输(含卸货)劳务结算价按中标价结算。支流河道砂石开采由甲方商开采劳务中标方及水上运输劳务中标方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开采和运输单价总和不变。如开采和运输方式发生改变,则相关价格参照定额结合市场行情再协商确定需配合水上开采劳务方做好接收砂石上运输船工作,再船运至各砂场并卸货至指定地点,卸货时需协调砂场生产方做好接收工作。(如因政策等原因需调整设置采区和砂场,其劳务结算价按中标价结算,乙方须无条件服从。中标方需在3日内投入生产,保证砂石供应,如未按采购方要求进场投产,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年中标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运砂作业,按照采购方所开票据载明的方量运输;采购方有权合理调整本项目的运输计划。若因特殊情况须备用船舶提供服务的,采购方从备用船舶中挑选运输船舶进行应急作业

合同金额:1.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1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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