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Ⅳ标段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农经〔2024】15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92.70%、自筹资金7.3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汉中市宁强县;
2.2 工程规模:对宁强县东方红县级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网3547m,应急池1座及配套设施。在水源地及周边设置界标9个、交通警示牌4个、宣传牌4个;
2.3 项目投资总额:161819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411000元);
2.4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Ⅳ标段;标段编号: E6107263541oaoe5w155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工程建设地点:高寨子街道办、铁锁关镇。建设内容:1.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设置隔离防护网3547m,应急池1座及配套设施;2.水源地标识设立工程:设置界标9个,交通警示牌4个,宣传牌4个。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纪要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Ⅳ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Ⅳ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3.5申请人信誉要求: 3.5.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4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3.5.6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4-11-09 00:00起至2024-11-14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宁强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施工Ⅳ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8.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宁强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羌州北路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 1 号招商银行大厦 19 层 |
联系人: | 俞先生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0916-4220192 | 电话: | 0916-269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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