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园前期物业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泓园前期物业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锦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泓园前期物业(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育贤路北侧、仙鹤路东侧、绿杨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63301?;总建筑面积:约 122636.99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82155.73 ?(其中:多层住宅78173.03 ?,商业面积 1052.89?,物业用房 493?、社区管理用房 151.68 ?、社区养老服务用房 1477.95 ?、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153.31?、文体活动设施 237.26 ?、消控室 69.23?、监控机房 42.21?)。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469.2 ?(其中:配电房762.68?、垃圾收集站 78.6?、装修垃圾收集点(大件垃圾)50.12?、公厕 80.36?)。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 39012.06?(其中:洋房地下室2735.44 ?、非人防车库面积25270.61?、人防车库面积7089.92 ?、非机动车库面积3916.09 ?)。设计住户 735 户,机动车停车位 839 辆(其中地面停车位:访客车位20辆、商业车位7辆、配套车位5辆;地下停车位807辆,非人防642辆、人防车位165辆 。非机动车停车位 1676 辆(其中:其中:住宅1564辆、配套用房59辆、商业53辆)。
容积率 1.298,建筑密度 23.36%,绿化率30.05%。
以上数据均由规划设计图统计所得,最终结算面积以权威部门按有关规定测定测算为准。投标人需自行至施工现场,勘察招标项目物业现场,了解项目具体详情。
2.1.3合同估算价:约197.97万元/年;。
2.1.4工期要求:暂定三年
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泓园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物业上岗证或物业管理师证,不得在其他服务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且中标后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3年7月24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1年7月25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4.2~3.4.3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4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2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锦禾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栋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3-88560109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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