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寨县】【乡镇成交公示】金寨县殡仪馆食堂及丧葬用品服务部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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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jzcg2023-zx05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金寨县殡仪馆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0564-7359221
中标公司金寨县殡仪馆丧葬用品服务部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HJZCG2023-ZX056
二、项目名称: 金寨县殡仪馆食堂及丧葬用品服务部对外承包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金寨县殡仪馆丧葬用品服务部
供应商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梅山村青峰组
管理费用:6%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自虎 徐应成 程宏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皖润大厦11楼,联系电话:0564-735922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殡仪馆
地址:金寨县老城区
联系方式:0564-7062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64-7359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564-735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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