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购买全市特困人员认定、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和集中供养意愿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特困人员照料工作,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全市特困人员认定、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和集中意愿调查项目,现将购买该服务项目有关情况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服务范围
(一)工作目标
对全市全市特困人员认定、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和集中供养意愿调查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部分特困人员认定、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和集中供养意愿调查工作,掌握了解特困供养政策落实到位和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情况,有针对性完善政策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让特困人员生活有保障有尊严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为在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各选取2个乡镇,湘乡市、湘潭县各选取3个乡镇,共12个乡镇的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市社会福利院、市精卫中心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服务总人数不低于1600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特困人员认定、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和集中供养意愿调查项目
2.经费预算:控制在18万元。
三、项目具体任务
(一)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情况,看是否做到精准认定,一户一档资料是否齐全;
(二)按照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项指标,综合评定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看是否做到精准评估,照料护理费是否根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按标准发放;
(三)了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情况,看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是否签订3方照料服务协议,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4方照料服务协议,重点了解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履行照料服务协议情况;
(四)通过调查表询问分散供养对象本人或直系亲属(照料护理人)是否愿意集中供养,并在意愿表上签字按手印。
四、项目要求
1.项目执行方应在正式评估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由采购方派人讲解评估具体要求。
2.评估对象必须是采购方指定的对象。
3.项目执行方分组开展评估时,必须确保每个评估组中有健康管理或医疗卫生或养老服务方面的专业人员,确保评估结果科学、专业。
4.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评估内容,在评估完成后15日内按规定出具评估报告。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1.承接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具备开展老年人健康评估、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资质,团队工作人员中有健康管理、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专业技能人员或专业评估人员等。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六、递交资料和评审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 10月 21 日——2024年10月25日下午5:30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经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项目购买评审,领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602号湘潭市民政局救助科(106室)。联系人:沈林,联系电话:0731-52255823、15873278204,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绝参与项目。
七、评审方式
由湘潭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报价等,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审结果将在湘潭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1.项目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采购的代表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
2.项目服务方案,由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采购评审会上统一提交。
一、工作目标和服务范围
(一)工作目标
对全市全市特困人员认定、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和集中供养意愿调查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部分特困人员认定、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和集中供养意愿调查工作,掌握了解特困供养政策落实到位和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情况,有针对性完善政策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让特困人员生活有保障有尊严
(二)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为在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各选取2个乡镇,湘乡市、湘潭县各选取3个乡镇,共12个乡镇的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市社会福利院、市精卫中心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服务总人数不低于1600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市特困人员认定、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估和集中供养意愿调查项目
2.经费预算:控制在18万元。
三、项目具体任务
(一)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情况,看是否做到精准认定,一户一档资料是否齐全;
(二)按照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项指标,综合评定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看是否做到精准评估,照料护理费是否根据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按标准发放;
(三)了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情况,看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是否签订3方照料服务协议,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4方照料服务协议,重点了解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履行照料服务协议情况;
(四)通过调查表询问分散供养对象本人或直系亲属(照料护理人)是否愿意集中供养,并在意愿表上签字按手印。
四、项目要求
1.项目执行方应在正式评估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由采购方派人讲解评估具体要求。
2.评估对象必须是采购方指定的对象。
3.项目执行方分组开展评估时,必须确保每个评估组中有健康管理或医疗卫生或养老服务方面的专业人员,确保评估结果科学、专业。
4.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评估内容,在评估完成后15日内按规定出具评估报告。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1.承接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具备开展老年人健康评估、养老服务等相关工作资质,团队工作人员中有健康管理、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专业技能人员或专业评估人员等。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六、递交资料和评审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 10月 21 日——2024年10月25日下午5:30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经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项目购买评审,领取相关资料。
2.报名地点: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602号湘潭市民政局救助科(106室)。联系人:沈林,联系电话:0731-52255823、15873278204,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绝参与项目。
七、评审方式
由湘潭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条件、报价等,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审结果将在湘潭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1.项目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采购的代表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
2.项目服务方案,由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采购评审会上统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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