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蓝齐柳机动力科技有限公司23.08%股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N0111GQ24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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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岛蓝齐柳机动力科技有限公司23.08%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23.08 |
挂牌价格 | 0.2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9-2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不涉及。 3.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成交签约。(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2)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转让方另行通知) 5.交易价款结转。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成交价款、转受让方双方应付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成交价款结转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如受让方在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20个工作日期限内未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的,交易所在成交价款到账45日后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但转让方不配合交割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或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可由双方协商解除交易,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其他责任,转让方配合无息退还已收取的成交价款。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6.交易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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