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来安县独山镇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标准化厂房新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lagc202409-010
预算金额415.3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丽1801986667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来安县独山镇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标准化厂房新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来安县独山镇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标准化厂房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czlagc202409-010

招标人

名称

来安县独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来安县独山镇街道

联系人及电话

李加彬0550-585260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新安镇碧桂园永阳府太和苑15幢101室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丽1801986667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101008时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宏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

大写:肆佰壹拾伍万叁仟柒佰贰拾贰元陆角贰分

小写:4153722.62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姓名

靳翔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234232314409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徽能远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

大写:肆佰壹拾肆万捌仟壹佰叁拾柒元肆角叁分

小写:4148137.43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姓名

殷明浩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234192013307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志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价()/费率(%

大写:肆佰壹拾肆万叁仟叁佰陆拾陆元肆角叁分

小写:4143366.43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

姓名

孟璐

证书名称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234212106185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公示时间

2024 1012-20241014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根据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20375专家评审费387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宸然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新安镇碧桂园永阳府太和苑15幢101室,联系人:王丽,联系电话:18019866675。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 ,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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