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防城港务集团关于上海伽莱公司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委托代理服务项目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律师事务所、法务服务所及有资质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的单位:
上海伽莱石化贸易有限公司(原告,下称“上海伽莱”)与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下称“我公司”)是防城港石油化工产品仓储有限公司(第三人,下称“石化仓储”)的股东,现上海伽莱就原《合资协议书》、《合资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向法院提起股东出资纠纷诉讼,要求我公司将名下的61.83亩土地过户至石化仓储名下,该片土地的价值约为25万元/亩。港口区法院、防城港市中院两审判决均驳回上海伽莱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广西自治区高院亦驳回其再审申请。现上海伽莱公司不服再审判决,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为维护我公司合法权利,现需委托开展该案件监督阶段、诉讼阶段代理工作,特此向贵单位对本次代理工作进行询价。
1.询价截止时间
请各报价单位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16:00前将该案件诉讼代理工作报价材料以书面加盖公章扫描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75179846@QQ.com,或以书面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达防城港市港口区友谊路22号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505室
2.采购内容
本次代理服务的采购范围:检察监督案件的检察监督意见反馈、检察听证代理、案件发回再审一审诉讼代理服务。
3.报价要求
请各报价单位填写附件的报价单,并在报价材料中说明报价包含的具体内容(如是否已含税,是否包括往返差旅费用等),说明所指派办理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报价材料中附上案件诉讼方案、相关诉讼服务资质证明材料。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佰伟,0770-2891461
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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