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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谈判采购药品、定点生产药品资质证明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3/26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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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3/30
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谈判采购药品、定点生产药品资质证明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我省将于2018年3月28日起开展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谈判采购药品、定点生产药品的资质证明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判采购药品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

谈判采购药品是指《2015年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采购目录》)中纳入的3种国家谈判采购药品以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7年7月13日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中的36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

(一)已在公开招标或直接挂网采购项目中申报的药品

1.已在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或直接挂网项目中申报资质证明材料并已审核确认的药品不再另行申报,也不再进行议价,将按照国家统一采购价格纳入交易系统供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药品名单详见附件1。

2.已在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项目中申报资质证明材料并已经审核通过但企业未进行确认的药品,须重新进行企业及产品信息的确认,因特殊情况暂时不能参与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企业也须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材料(格式自拟),并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5:00前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名单详见附件2。

(二)属于《采购目录》品规但无企业进行申报或未纳入《采购目录》的药品

1.企业注册、领取用户名及办理数字证书

未参与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企业注册、领取帐号及数字证书绑定等工作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须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5:00前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企业用户名以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工作,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3,办理数字证书的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数字证书操作手册详见附件7。

2.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

企业通过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220.197.219.184:8020),按照投标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指南(附件5)的要求进行企业及产品信息的网上申报。需进行资质证明材料申报的药品名单详见附件6。

二、定点生产药品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

1.定点生产药品是指《采购目录》中除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与盐酸多巴酚丁胺注射液以外的5种国家定点生产药品,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2ml:0.4mg)与盐酸多巴酚丁胺注射液(2ml:20mg)已调整至直接挂网采购项目;

2.企业通过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220.197.219.184:8020),按照投标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指南(附件5)的要求进行企业及产品信息的网上申报。需进行资质材料申报的药品名单详见附件6。

三、资质证明材料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3月28日9:00起至2018年4月1日17:00止。

四、有关事项

(一)各相关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报并提交真实、有效、齐全的资质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挂网资格;

(二)因特殊情况暂时不能参与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企业也须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材料(格式自拟),并于2018年3月30日下午5:00前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已在公开招标或直接挂网项目中申报过企业信息并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如无变更情况,可不再申报企业信息,只须进行产品信息的申报并提交,企业信息已变更的,可针对变更内容进行修改,并同时申报产品信息并提交;未申报过的企业需同时进行企业及产品信息的申报并提交;

(四)企业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申报的资质证明资料按要求清晰、完整地逐页扫描成PDF格式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上传,资质证明文件中文字或图案应正面向上排版,电子印章应加盖在页面左上角,不得遮挡有效内容。部分材料须在指定位置加盖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承诺函须先行打印,经被授权人签字后,再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上传);

(五)所有的PDF文件须制作成A4纸格式(21cm*29.7cm)上传,另外,建议10页以下材料制作成的PDF文件不大于2Mb,50页以下的不大于10Mb,以此类推,否则会影响PDF文件的上传速度;

(六)投标人申报的有关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要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经专业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

(七)投标人在申报资质证明材料时,应选择对应的目录品规,如实填报所申报药品的信息,其中,产品名称、申报剂型、制剂规格等信息应按照药品批件上的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进行填报,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有效。

(八)在投标人申报资质证明材料期间,将同时对已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各投标人需随时关注审核情况,对审核意见中提出需补充材料或修改信息的,需及时补充修改并重新递交。

联系电话:0851-88309631 (业务咨询)

0851-86402317(CA技术咨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附件1、已在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或直接挂网项目中申报资质证明材料并已审核确认的药品.xlsx

附件2、已在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项目中申报资质证明材料并已经审核通过但企业未进行确认的药品.xlsx

附件3、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docx

附件4、办理数字证书的相关材料.rar

附件5、投标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指南.docx

附件6、需进行资质证明材料申报的谈判采购药品及定点生产药品.xlsx

附件7、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数字证书操作手册.docx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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