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花城街紫薇中学新建项目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43030.6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030.68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工020-3776091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芍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自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芍限公司 日期:2024 年11月 花城街紫薇中学新建项目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城街紫薇中学新建项目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 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花城街紫薇中学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花发改投批〔2024〕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 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 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花城街紫薇中学新建项目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 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道大华二路以西,大华三路以东,紫薇路以南 2.1.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47308.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 5.26 万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21302 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约 48.3 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教辅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宿舍(含教职工 宿舍)、地下室以及室外工程包括校道、景观绿化、市政配套工程等。项目新建 3 6 个班中学,学校办学按 50 人/班计,满足约 1800 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2.1.4 工程投资额:约 43030.68 万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2.2 招标内容:(1)按照设计图纸完成预查孔、勘察孔布置、钻孔和钻孔 回灌工作(含钻探位置的地面标注及测量放线工作);(2)进行土样室内试验、原位试验、微风化面层岩样做抗压试验;(3)形成书面超前钻勘察报告(包括钻 孔地质柱状图、单轴抗压试验报告、岩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等内容并提出各基础 终挖位置或各桩孔的终孔深度建议);(4)承包人必须配合进行超前钻部分的桩 1 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具体按要求完成超前钻勘察工作,技术要求执行国家相 关规定。 (注:上述招标内容技术要求需符合超前钻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2.3服务工期: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工期为60个日历天,自收到发包人发出 要求开始的通知之日起计。承包人应根据土建施工的进度,与土建交叉作业,在 完成支护桩、工程桩的超前钻工作并出具超前钻的地质勘察报告,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施工期有所调整的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分期施 工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承包人必须无偿配合,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2.2.4 最高投标限价:¥111.848 万元,综合单价限价 110 元/米,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附录 4 超前钻勘察技术服务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综合单价限 价,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报价超过综合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标,将 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 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 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 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和《工程设 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设置。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 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 2 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 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 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 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 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 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 提供满足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 信息,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在广东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 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 3.7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 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月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 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 5.2 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 年 月 日 00 时 00 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 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 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5.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 操作指引。 (2)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 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1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 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 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 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 效投标文件。 6.2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开标时间及地点 4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4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2024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 布厅(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 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 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 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截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4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 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 41 号 联 系 人:罗工 电话:020-3776091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99 号科汇金谷二街 7 号 联 系 人:谢工 电话:020-87562291-8731 5 9.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人:罗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37760912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 41 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 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 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监管电话:020-36897092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 39 号 邮 编:51080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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