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垃圾处收运车辆购置招标公告
金额
256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zr-cg-ml20230428
预算金额2566万元
招标公司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工1598736342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38886530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9
公告正文
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 项目垃圾处收运车辆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ZR-CG-ML2023042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垃圾处收运车辆购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66 万元,招标人为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 项目垃圾收运车辆购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垃圾收运车辆购置一标段;(002)红河州弥
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垃圾收运车辆购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垃圾收运车辆购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具备项目完整实施的能力: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度)任意一
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
标人如果是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会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
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信誉要求:
2.1近三年(2020 年至202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
2.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磋商申请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如果所投产品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全国总代或有可追溯的区
域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制造厂商代理授权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
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对制造商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如果授权书
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不接受制造商的分公司出具的
授权书。
4. 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002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垃圾收运车辆购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具备项目完整实施的能力: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度)任意一
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
标人如果是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会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
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信誉要求:
2.1近三年(2020 年至2022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
2.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磋商申请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如果所投产品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全国总代或有可追溯的区
域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制造厂商代理授权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
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对制造商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如果授权书
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不接受制造商的分公司出具的
授权书。
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8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弥勒市弥阳街道小火车头对面湖泉
和境 B-23 号商铺)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弥勒市弥阳街道小火车
头对面湖泉和境 B-23 号商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05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弥勒市弥阳街道小火车
头对面湖泉和境 B-23 号商铺)
七、其他
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 项目垃圾处收运车辆购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垃圾收运车辆购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梓融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
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河州弥勒市“一水两污”PPP项目垃圾收运车辆购置;
2.项目编号:YNZR-CG-ML20230428;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总投资:约2566 万元。其中一标段 936 万元(含裸车费、保险费(交强险、车船税、商
业险(车损(原则按原车裸价作为上限)、三者不低于100万、司乘各不低于2万)、运输卸
装费、上牌服务费、购置税),二标段1630万元(含裸车费、保险费(车损(原则按原车裸
价作为上限)、三者不低于100万、司乘各不低于2万)、运输卸装费、上牌服务费、购置税)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6.招标内容:见下表
一标段
序号名 称数量单位备注
1 31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0 辆
2 皮卡车4辆
3吸污车2辆
二标段
序号名 称数量单位备注
一 西二镇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
二 巡检司镇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
三西一镇和朋普镇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
四竹园镇、虹溪镇
转运车位后装对接车2辆
五弥勒市箱体及收集车
1 5m³后装车 26 辆
2 2.5m³勾臂式收运车18辆
注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分项报价,不得缺项、漏项,不得超过采购预
算单价和合价,否则按无效投标申请处理;
2.具体采购要求等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标准及技术要求”;
7.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现行行业质量规范和标准,符合招标人需求。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1.2
1.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具备项目完整实施的能力: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20-2022 年度)任意一
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
标人如果是新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则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会计报表;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
资金缴纳凭证及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信誉要求:
2.1近三年(2020 年至2022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并提供书面声明;
2.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磋商申请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如果所投产品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全国总代或有可追溯的区
域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制造厂商代理授权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
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对制造商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如果授权书
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不接受制造商的分公司出具的
授权书。
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日08:30时至11:30时、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2.获取地点: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弥勒市弥阳街道小火车头对面湖泉和
境 B-23 号商铺);
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日08:30
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持法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签字)、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弥勒市弥阳街道小火车头对面湖泉和境 B-23号
商铺)办理报名手续。
4.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弥勒市弥阳街道
小火车头对面湖泉和境 B-23号商铺);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扉页“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
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会议
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00分;
地点(开标地点):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弥勒市弥阳街道小
火车头对面湖泉和境 B-23号商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中龙时代中心A3栋 501-502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987363421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小火车头对面湖泉和境 B-23号商铺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888653075
传 真: 0873-628890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中龙时代中心A3栋 501-502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987363421
电子邮件:159873634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梓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弥勒市髯翁路湖泉和境 B-23号商铺
联系人: 李理
电 话: 13888653075
电子邮件: 23300634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旦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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