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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持有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13,165,319.96元,其中债权本金9,000,000.00元,利息4,165,319.96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3月31日,嗣后利息、违约金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

客户名称

本金

欠息余额

债权总额

保证人

抵质押情况

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

9,000,000.00

4,165,319.96

13,165,319.96

山东弘德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山东泰山轮胎有限公司、陈峰、李娟

陈峰个人房产抵押;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泰安弘海食品有限公司非上市股权提供质押

资产情况如下:

一、主债务人情况

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24日,营业期限自1998年9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公司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经营范围:电气机械、农业机械、金属加工机械的加工销售,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零售,机电维修,普通货运,进出口资格证书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地为泰安肥城市汶阳镇砖舍。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为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为陈峰。股东陈峰,出资2700万元,持股比例90%;股东李娟,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10%。

二、保证人情况

山东弘德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9日,营业期限自200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19日。经营范围是普通货运,生产汽车配件、农业机械配件、电气机械;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地为泰安肥城市汶阳镇砖舍村。注册资本为9752.6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为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为陈峰。股东山东鲁龙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752.6万元,持股比例100%。

山东泰山轮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8日,营业期限自2002年9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是汽车轮胎、农业轮胎、工程机械轮胎、橡胶制品、轮胎汽门咀、生产、销售,机械加工,橡胶、炭黑、促进剂、防老剂、金属材料、建材、汽车、废旧物资销售、轮胎及原材料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地为山东省泰安肥城市泰西大街001号。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为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为武朋。股东刘洪鹏持股比例为33.44%,股东张红持股比例为13.32%,股东黄海宁持股比例为13.32%,股东尹衍东持股比例为9.98%,股东宋继国持股比例为9.98%,股东王俊岭持股比例为9.98%,股东尹逊强持股比例为9.98%。

保证人陈峰,性别男,身份证号370922197107126977,住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号。

保证人李娟(陈峰配偶),性别女,身份证号370902197305051528,住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青年路*号。

三、抵质押物情况

本债权由陈峰个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泰安市长城路96号泰山家园商务办公楼A座1404户、1405户、1406户,建筑面积分别为108.2、100.36、108.2平方米,合计316.76平方米。

质押物鲁龙集团持有的泰安弘海食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泰安弘海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28日,肥城市汶阳镇砖西村,法定代表人陈富胜,注册资本为1620万元,主营速冻鲜蔬菜加工出口销售。

四、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光大银行济南分行为追索本项债权已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5日立案并采取保全措施,于2018年8月20日作出(2018)鲁0103民初48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于2019年10月31日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4月9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31-8207978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250001

山东省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31-82079768

中国长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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