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马田街道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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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城市建设办购买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项目交通辅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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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标准: 服务供应商按采购单位工作需要,在深圳辖区范围内指定时间和地点完成将石路(东明大道-南环大道)项目交通辅助服务。 二、要求: 1、需熟悉光明区地形路线,持有有效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 2、 定期派专人负责车辆检查保养及维修工作,及时做好安全隐患的处理; 3、保证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已经办理了相关的车辆保险并在保险有效期内(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为100万元、盗抢险、驾驶员险、乘客险、无过错损失补偿险、自燃自爆险、挡风玻璃险及交强险等); 4、交通辅助服务费用应包括车辆的购置税、保险费、发票税和车辆的日常维护及年检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其他任何费用与采购单位无关; 5、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性能要求能够满足采购单位工作的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随车工具和各项证件附件齐全有效; 6、提供的交通辅助服务车辆应当符合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行驶车辆,并办理好年审、绿标等相关手续,以及其他符合正常使用条件的使用车辆; 7、若交通辅助服务车辆经排查确实无法使用的,采购单位可要求服务供应商及时更换服务车辆使用; 8、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到安全行车; 9、协助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
项目预算金额: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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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本项目为非公开招标项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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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田园路雪仙丽科技园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55-29428646 传真:0755-29428472 电子邮箱:718528660@qq.com 以上公告信息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同意提交采购办在指定平台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