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甬高速宁波段2023年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排查、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16.1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1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杭甬高速宁波段2023年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排查、评估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收集调研杭甬高速宁波段桥梁护栏基础资料,逐桥进行现场调查和测试,并进行必要的桥梁护栏和桥面板承载能力验算、计算机仿真模拟碰撞试验等计算分析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制定分类标准,提出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建议。
本项目是为杭甬高速宁波段2023年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排查、评估服务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已由公司批准建设实施,预算费用16.15万元,资金来源为:100%自筹,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发包人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本项目采购由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负责本次采购事宜。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杭甬高速宁波段27座桥梁(小桥14座、中桥10座、大桥1座、特大桥2座)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排查评估服务项目。
3、服务期限: 2023年4月-2023年6月,2023年4月底前完成现场排查、2023年5月底前提交排查评估报告(评审稿)并组织完成专家评审、2023年6月底前提交根据专家意见修正的评估报告(正式稿)(一式六套)。
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提交的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方式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注册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的基本需求,允许经营安全评价、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或护栏安全性能试验检测;具有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应附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高速公路运营阶段安全评价项目或高速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设施相关科研、咨询项目或公路护栏实车碰撞试验项目业绩(业绩要求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工作内容,则还须附项目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应附有职称证复印件)。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3 月 15 日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且与系统设置时间一致)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4 月 3 日 8 时 0分。采购人将于 2023年 3月 1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4 月 3 日 8 时 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宁波管理中心(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3786弄11号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宁波管理中心,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867622267)。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4 月 3 日 9 时 0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3786弄11号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宁波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18867622267
2、监督部门: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 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大楼2号楼5楼
电 话: 0571-87985588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
(单位公章)
日 期: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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