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鹤财采计(2024)3038
预算金额97.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王宝衡19174934999
公告正文

怀化市鹤城区竹林坪中型水库水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鹤城区水利事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水华夏(北京)水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鹤城区竹林坪中型水库水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技术服务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竹林坪中型水库水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2024)3038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交接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组织图纸会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5)参加工地进度调度会议和主持有关质量问题协调会议;

(6)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 人员的资质;初审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

(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9)保存所有的原始资料和应妥善保管的一切文件;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检验和标准检验;

(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据;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控制重要外购管材及配件质量;

(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 的修正计划;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季计划、月计划、旬计划、日计划,并督促承包人实施;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 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 有关部门;

(18)发布停(复)工令;

(19)对已完工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初审中期支付凭证;

(21)初审变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并拿出处理意见报业主审核;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签发交工证书;

(2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 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书;

(31)初审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在业主与承包商(或第三方)来往中,为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建议、意

见;

(34)审核签署承包人递交的进度款支付证书,并提交业主审核;

(35)参与业主与承包商关于变更单价、索赔、有关争议、工程变更和对工程进度及质 量等极为关键的其他问题进行的谈判;

(36)帮助业主解决合同文件中出现的矛盾,包括设计图纸和规范中的实质性修改建议 提出书面评价意见;

(37)如果业主与第三方发生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仲裁或诉讼事件,如业主要求,监理 单位应在仲裁委员会或法庭上作为证人,公正地提供有关证据;

(38)协助业主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本项目环保工作计划;

(39)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监理项目负责人(总监)工程质量终身(在设计使用 年限内)负责制;

(40)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监理合同》约定应属于监理公司的服务内容。

6、项目经理:详见合同附件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74000.00

合同金额大写:玖拾柒万肆仟元人民币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整包

中水华夏(北京)水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怀化市鹤城区竹林坪中型水库水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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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详见合同附件

详见合同附件

974000.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合同附件                     

履行期限详见合同附件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

阶段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及涉及施工工程的监理。

工作范围: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甲方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付款时间和比例同施工单位一致。

2项目验收合格后需支付进度款至总合同额的95%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贰万伍仟 叁佰元整(¥925300.00);

3工程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额的5%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柒

佰元整(¥48700.00)。

4、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物料、人工、差旅、通讯、文印等成本;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价款、费用或报销。

5、监理平行检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R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471日

 

九、合同主体

 方:怀化市鹤城区水利事务中心

 方:中水华夏(北京)水利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轩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永国

委托代理人:王宝衡

 话0745-226880

 话:19174934999

 真:

 真:/

 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69号行政综合楼12楼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甲306号楼8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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