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平阳县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技术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温州天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38.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tj-pycg20240226088
预算金额38.8万元
招标公司平阳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天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珊珊13868575152
中标公司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3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WZTJ-PYCG20240226088
二、项目名称:平阳县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2.废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德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正芬,董大考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固定金额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水利局
地 址:温州市平阳县兴工路14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68734072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109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天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金桥路富尔家园A幢11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珊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8575152
质疑联系人:尤梦露
质疑联系方式:138685759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附件信息: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318.9K
最终报价.pdf
87.9K
定搞平阳县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技术服务.doc
478.6K
二、项目名称:平阳县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388000(元) |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50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平阳县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技术服务 | 平阳县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技术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德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正芬,董大考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 | 65.0 | 67.0 | 67.0 | 66.33 | 18.05 | 84.38 |
1 | 金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47.7 | 51.5 | 47.5 | 48.9 | 20.0 | 68.9 |
1 | 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 | 43.5 | 51.0 | 47.0 | 47.17 | 18.23 | 65.4 |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固定金额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水利局
地 址:温州市平阳县兴工路14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268734072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109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天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金桥路富尔家园A幢11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珊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8575152
质疑联系人:尤梦露
质疑联系方式:138685759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附件信息: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318.9K
最终报价.pdf
87.9K
定搞平阳县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技术服务.doc
478.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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