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yjk-20230101号
预算金额40.32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缪晓庆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教投地块10KV电力杆线迁改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江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教投地块10KV电力杆线迁改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教投地块10KV电力杆线迁改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1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JK-20230101号

项目名称:教投地块10KV电力杆线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32万元

最高限价:按照预算金额下浮10%为36.28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无效报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11-20231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提供2022年11月-2023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 :自招标公告发布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承装(修、试)五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上述证书、无在手证明、以及为其缴纳的2022年11月-2023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如上述证书为带二维码的,可不提供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92023年216,每天0: 00-23: 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磋商文件“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498317155@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798224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缴纳300元报名费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216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5、本项目在“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网站”(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

6、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扬州市江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8061167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项目联系人:缪晓庆

电   话:0514-87982240


附件.zip附件.zi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