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永续中期票据和可续期公司债承销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bzj-2023304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袁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露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公告正文
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永续中期票据和可续期公司债承销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BZJ-20233049]
1、招标条件
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永续中期票据和可续期公司债承销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主要招标需求
2.1 子包一:永续中期票据
(1)发行规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永续中期票据(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监管机构最终批复或备案的额度为准),可采取分期方式发行,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从本项目协议生效起至本永续中期票据赎回注销之日止。
(3)最高限价:0.15%。
2.2 子包二:可续期公司债
(1)发行规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可续期公司债(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监管机构最终批复或备案的额度为准),可采取分期方式发行,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从本项目协议生效起至本公司债赎回注销之日止。
(3)最高限价:0.15%。
2.3 供应商可就上述两个子包中的一个子包参加投标或同时参加两个子包的投标,但一个供应商仅能中标一个子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子包一:永续中期票据
(1)本子包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总行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承认的开展相应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资质(A类主承销商);
(2)联合体牵头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联合体成员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
子包二:可续期公司债
(1)本子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的,仅指联合体成员与其它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关系,而非联合体成员之间);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9:00 至2023年7月3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 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3年7月6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采购,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7月6日14时00分在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启投标文件的会议。
7、投标保证金: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九塘路5号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574-6309814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露、林申杰、夏巍、徐军、梁慧强、张龙峰、高书焓、胡栋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电话:0574-87425512、87425385
[项目编号:CBZJ-20233049]
1、招标条件
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永续中期票据和可续期公司债承销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2、主要招标需求
2.1 子包一:永续中期票据
(1)发行规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永续中期票据(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监管机构最终批复或备案的额度为准),可采取分期方式发行,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从本项目协议生效起至本永续中期票据赎回注销之日止。
(3)最高限价:0.15%。
2.2 子包二:可续期公司债
(1)发行规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可续期公司债(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监管机构最终批复或备案的额度为准),可采取分期方式发行,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从本项目协议生效起至本公司债赎回注销之日止。
(3)最高限价:0.15%。
2.3 供应商可就上述两个子包中的一个子包参加投标或同时参加两个子包的投标,但一个供应商仅能中标一个子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子包一:永续中期票据
(1)本子包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总行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承认的开展相应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资质(A类主承销商);
(2)联合体牵头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联合体成员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机构的总行(总机构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总机构不在甬)。
子包二:可续期公司债
(1)本子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3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的,仅指联合体成员与其它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关系,而非联合体成员之间);
3.5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9:00 至2023年7月3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 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3年7月6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采购,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7月6日14时00分在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启投标文件的会议。
7、投标保证金: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九塘路5号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574-6309814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露、林申杰、夏巍、徐军、梁慧强、张龙峰、高书焓、胡栋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电话:0574-87425512、8742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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