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高亮持久Ⅲ级反光标线涂料、玻璃珠、底油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高亮持久Ⅲ级反光标线涂料、玻璃珠、底油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批准,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高亮持久Ⅲ级反光标线涂料、玻璃珠、底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根据2021年度养护维修专项工程项目工程施工需要,拟采购高亮持久Ⅲ级反光标线涂料257吨、雨夜标线涂料8吨、玻璃珠26吨、底油7吨,供货地点为山东省潍坊市。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要求标线涂料质量及性能满足《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2004)的要求,玻璃珠质量及性能满足《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09)的要求及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质量及性能合格、稳定,生产厂家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本次采购公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包件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高亮持久Ⅲ级标线涂料 |
吨 |
257 |
山东省潍坊市 |
|
雨夜标线涂料 |
吨 |
8 |
|||
RI1.5低折射玻璃珠(425-1400μm) |
吨 |
13 |
|||
RI1.5低折射玻璃珠(850-1700μm) |
吨 |
13 |
|||
底油 |
吨 |
7 |
注:(1)本表所列采购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日期。
(3)可参与报价的包件数1个,可成交包件数1个。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企业信誉良好。
3.1.2资质要求:
3.1.2.1报价人若为材料生产商,应具备:
(1)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报价人具有非雨夜Ⅲ级反光标线涂料检测报告,
3.1.2.2报价人若为代理商,应具备:
(1)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2)具备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具有非雨夜Ⅲ级反光标线涂料检测报告,且报价人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3.1.3业绩要求:
报价人或报价产品生产厂家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非雨夜Ⅲ级反光标线涂料销售业绩50吨以上。
(以签订时间为准,附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3.1.4信用要求:
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最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3.1.5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8年、2019年、2020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3.1.6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免费提供一台标线逆反射亮度系数检测设备(进口),工程施工过程中用于标线质量控制,工程结束后返还。
(2)报价人对本次采购材料使用范围内标线进行质量保证,如出现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标线质量不合格,报价人承担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需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全过程跟踪及随时提供技术支持,如发现施工工艺存在影响质量的情况及时提出,若未及时提出,视为采购人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导致标线质量不合格,则由报价人承担整个路段由于标线不合格引发的一切损失并进行赔偿。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从2021年7月20日09时30分到2021年7月23日17时00分
4.2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7月23日17时00分前将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hgslhjajl@163.com)进行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4.3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7月23日17时00分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质资料、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回执单(附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yhgslhjajl@163.com),电话联系采购人(王德超:15554177751)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17时00分,购买采购文件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报价人在报名成功后,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转入采购人指定的对公账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提供收款收据。
4.4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包(汇款时请报价人注明报价项目简称、包件号)
收款单位: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汇苑支行
账 号:37050161220200000065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报价会上送交。
送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9时00分,
送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9时30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交通标线创新工作室院内(G2001济南绕城高速西幅K74+000公里处)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采购人定于送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评审,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谈判会的报价人,视为默认评审结果。
5.4 至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家数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阳光采购平台、齐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7.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二环西路被延长线99号
电 话:0531-61388209
邮政编码:250032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高速路桥养护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二环西路被延长线99号
联 系 人:付兆勇 18663799321
电子邮箱:yhgslhjajl@163.com
项目联系人:王德超15554177751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