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益佳苑91-602室房产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2SZ1001640)
金额
218.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cq2022082900052
预算金额218.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9-05 07:03:57 来源:招标 阅读: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ZZCQ2022082900052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广益佳苑91-602室房产

项目简介:标的资产坐落于无锡市广泽路广益佳苑,具体详见以下《标的资产明细表》。

标的资产明细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坐落地(标的资产名称、转让标的名称)

权证编号

用途(产权证)

建筑面积(㎡)

评估价(万元)

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转让形式

现状态

看房联系电话

1

广益佳苑

广益佳苑91-602

锡房权证崇安字第10058483号

住宅

196.79

218.20

218.20

65.00

单项转让

空置

战女士15005173122

标的(项目)所属单位: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分公司

内部决策:总裁办公会议纪要

标的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2年8月10日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18.20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广益佳苑91-602室房产

挂牌价格(万元):218.20

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65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标的资产证载权利人为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分公司,按现状单项转让,过户后标的资产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房产所在地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房屋内的各种家具、家电等附属物品,仅限房产本身。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资产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资产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本次转让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6、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双方在签署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4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房产限购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30%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7、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价款总额减交易保证金金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8、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具备购房资格的租户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并交纳全额保证金,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9、标的房产为经济适用房,本次标的评估值含土地出让金。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转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10、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分公司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空港一路22

法定代表人:王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经营期限:2003-11-07至无固定期限

监管机构(部门):国务院国资委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二O二一年第三十四次总裁办公会议纪要》(〔2021〕34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690774 杨小姐;0755-83881066 黄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传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3层

网址: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

保证金账户

户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3010122002131469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益佳苑91-602室房产,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以公告内容为准)
无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标的资产按现状单项转让,过户后标的资产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房产所在地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房屋内的各种家具、家电等附属物品,仅限房产本身。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资产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资产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4、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本次转让涉及的一切法定税费(即由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征收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资产现状态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涉及租赁的房产,按下列方式执行: (1)标的资产过户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归转让方所有,标的资产过户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受让方所有。(适用于按月支付租金的情况) (2)标的资产带租转让,交易双方同意就已支付的租金按交付月份与剩余月份比值进行分配。(适用于已支付当年租金的情况) 6、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标的资产明细表》)。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7、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双方在签署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4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房产限购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30%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8、受让方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一次性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价款总额减交易保证金金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9、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且具备购房资格的租户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并交纳全额保证金,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10、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受让转让标的资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查阅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标的资产转让相关的全部内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 (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 (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11、其中桂林市秀峰区中山中路39号南方大厦5-18号公寓式办公用房已更换新房产证,权证编号为桂(2022)桂林市不动产权第0129736号,评估报告使用旧产权证编号,该房产评估价值不受影响。 12、其他事项详见留存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材料。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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