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北江监狱2024年备勤区绿化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8.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省北江监狱2024年备勤区绿化项目采购公告
为合理整治备勤区环境,实施备勤区绿化整治项目,配现拟于指定地点栽植、移植一批绿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2024年备勤区绿化项目
二、预算金额:83017.00元(含货物、机械设备费、人工栽植费、装卸费、运输转运费、挖土、回填、地面恢复费用及税金等应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所种乔木包养护包活,养护期6个月)
三、采购数量及参数要求
四、绿植规划示意图及乔木样式图
详见附件
五、苗木供应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的苗木要求必须达到规定的苗木标准,苗木生长正常,品种纯正优良,无病虫害及无其它影响苗木生长的灾害,苗木形态好,通直不偏冠,苗木无损坏、破烂,土球完好、无破损,无机械损伤和脱水现象,符合有关苗木要求。(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相应苗木正面及侧面照片供采购方确认)
(二)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无影响树形的折枝和断枝现象等基本要求。进场苗木为地苗时应保留骨架,避免形成独干,应满足无病虫害、无影响树形的折枝和断枝现象、无机械损伤等要求。
(三)供应商对苗木的质量负责。如发现苗木有质量问题(规格不符、黄叶、干枯、病害、土球松散等),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将该部分苗木更换成符合要求的苗木。采购方给予三次更换机会,如更换三次后仍出现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供应苗木的质量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同时采购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送货前,对于韶关地区的供应商,采购人前往现场核验所供苗木品质;对于非韶关地区的供应商,应提供带参照物的苗木图片供采购人做验收用。
(五)在约定供货时间内,将供应的苗木运抵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并在送货前提前一天通知采购方检查和清点,通过验收之后方能种植。供应商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以及保护苗木不损坏,如因供应商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涉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苗木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腐及防碰撞等保护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七)供应商提供苗木的品种、数量、规格必须符合采购方要求。装卸、运输过程中不能出现散袋、断枝及其他采购方认为不符合验收的情况。
(八)供应商根据要求实施苗木种植,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与采购方商定好设计种植方案,并按照采购方要求实施。对绿化养护的工作编制具体方案,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六、养护要求
(一)绿化养护范围:本次栽植、移植树木。
(二)单次苗木养护期为自苗木种植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即所有苗木种植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在绿化养护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返工、补植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保持树冠基本完整。
(四)植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
(五)保证养护期内无死树,无缺株现象。如果出现病虫害、枯枝、死树等情况,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补植。
(六)所有绿化喷淋用水必须保证使用自来水。施肥、修剪及淋水频率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执行。
(七)养护期内,应及时更新复壮受损苗木等,在养护期内负责清除杂物(如跌落的树叶等)。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追肥、修剪整形、抹不定芽、防风、防治病虫害(应选用无公害农药)、除杂草、排渍除涝等。
(八)养护期内,临近水体的绿化养护要保障土壤充足完整和植株稳定,定期清理临近水体的杂草,以免过多的杂草侵占水域,影响栽种植物的生长。
(九)在台风季节、暴雨期间等自然灾害来临前,应对所有种植的苗木进行防护加固,对松动、倾斜的绿化进行扶正、加固及重新绑扎,避免险情发生。
(十)每天负责管养区域内倒树、绿地被占用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并须在30分钟内安排绿化养护人员到现场处理。特别是台风季节、暴雨期间,检查发现有倒树、歪树等影响道路、行人,断枝倒伏在绿地时,应立即处理。若因未及时处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十一)养护期内,供应商须对人为、擅自开挖或盗窃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的经济造成苗木的损坏的应及时进行修复、补种及跟进处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服务期限:
中标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成栽植和移植服务,自栽植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为养护期。
八、服务要求
(一)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9人)。
(二)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把服务人员相关资料复印件给采购方备案。以上人员须按照国家标准用工,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服务期内,供应商如需更换人员,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方书面报备,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调整,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方同意更换后,供应商应同时备案变更人员的资料,调整后的所有人员要求不得低于原有人员要求。
(四)供应商应设有固定联系电话及指定联系人,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
(五)供应商工作人员应统一穿着带有公司标识的工作服并佩戴工作证,工作车辆应有相应标识标志。
(六)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合采购人做好采购货物的索证索票工作。
(七)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
九、验收标准:
(一)栽植期验收要求
1.栽植坑需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种植。
2.树形饱满,生长势良好,叶色正常,无枯枝败叶及明显病虫害。
3.无影响树形的折枝、断枝现象。
4.土球含水量应适中,不影响装卸和栽种。
5.苗木如为袋装苗,且为露天培植。苗木高度与冠幅达到本项目要求。
(二)养护期验收要求
1.树形饱满,生长势良好,叶色正常,无枯枝败叶及明显病虫害。
2.养护期结束移交的苗木100%成活,并且长势良好。十、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支付人民币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由供应商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采购方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回供应商。
(二)支付方式
1.苗木栽植和移植工作完成,并验收通过后。采购方于收到有效支付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6个月的养护期结束,并验收通过后。采购方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结算金额按实际栽种量为准,按以下公式计算:
剩余金额=Σ【相应品种的中标单价x相应品种实际栽种株数】-50%×合同总金额
(三)支付程序
供应商凭有效文件与采购方结算:
1.合同;
2.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方公章);
十一、选取方式:在完全响应供应商中价低者选取。
十二、递交材料要求
(一)请各服务商详细了解用户需求,于2024年3月26日下午15时前将以下材料密封递交到北江监狱二楼采购办;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书
3.报价表(详见附件)
4.所供苗木照片
(二)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751-8836871
北江监狱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751-8836041
举报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黄岗北江监狱纪委,邮政编码:512500
附件1:广东省北江监狱2024年备勤区绿化项目报价表.xlsx
附件2:广东省北江监狱2024年备勤区绿化项目绿植规划示意图及乔木样式图.docx
广东省北江监狱
2024年3月21日
为合理整治备勤区环境,实施备勤区绿化整治项目,配现拟于指定地点栽植、移植一批绿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北江监狱2024年备勤区绿化项目
二、预算金额:83017.00元(含货物、机械设备费、人工栽植费、装卸费、运输转运费、挖土、回填、地面恢复费用及税金等应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所种乔木包养护包活,养护期6个月)
三、采购数量及参数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栽植类 | ||||||
1 | 桃树 | 鹰嘴桃 | 胸径φ:6-8cm;树高H:2-2.5m;冠幅W:2-2.5m | 棵 | 22 | 1.栽植类乔木为容器苗 2.栽植后首个花季应正常开花 |
2 | 李子树 | 三华李 | φ:8-10cm;H:2-2.5m;W:2-2.5m | 棵 | 16 | |
3 | 杨梅树 | 东魁 | φ:8-10cm;H:2-2.5m;W:2-2.5m | 棵 | 10 | |
4 | 勒杜鹃 | 中国红 | H:60cm;W:30-40cm | 棵 | 300 | |
5 | 石楠球 | H:80cm;W:80cm | 棵 | 8 | ||
6 | 黄金叶 | H:60cm;W:60cm | 棵 | 60 | ||
7 | 红继木 | H:200-220cm;W:180-200cm | 棵 | 1 | ||
移植类 | ||||||
8 | 移植红继木 | H:60-80cm;W:80-100cm | 棵 | 2 | 从示意图杨梅园移植至场馆附近 | |
9 | 移植铁树 | H:100-120cm;W:100-120cm | 棵 | 8 | ||
10 | 移植黄金球 | H:160-180cm;W:100cm | 棵 | 2 | ||
11 | 移植樱花 | φ:6-8cm;H:160-180cm | 棵 | 37 | 从示意图杨梅园移植至樱花园 |
四、绿植规划示意图及乔木样式图
详见附件
五、苗木供应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的苗木要求必须达到规定的苗木标准,苗木生长正常,品种纯正优良,无病虫害及无其它影响苗木生长的灾害,苗木形态好,通直不偏冠,苗木无损坏、破烂,土球完好、无破损,无机械损伤和脱水现象,符合有关苗木要求。(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相应苗木正面及侧面照片供采购方确认)
(二)苗木为假植苗时应满足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无影响树形的折枝和断枝现象等基本要求。进场苗木为地苗时应保留骨架,避免形成独干,应满足无病虫害、无影响树形的折枝和断枝现象、无机械损伤等要求。
(三)供应商对苗木的质量负责。如发现苗木有质量问题(规格不符、黄叶、干枯、病害、土球松散等),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将该部分苗木更换成符合要求的苗木。采购方给予三次更换机会,如更换三次后仍出现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供应苗木的质量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同时采购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送货前,对于韶关地区的供应商,采购人前往现场核验所供苗木品质;对于非韶关地区的供应商,应提供带参照物的苗木图片供采购人做验收用。
(五)在约定供货时间内,将供应的苗木运抵采购方指定的地点,并在送货前提前一天通知采购方检查和清点,通过验收之后方能种植。供应商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以及保护苗木不损坏,如因供应商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等),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涉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苗木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腐及防碰撞等保护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七)供应商提供苗木的品种、数量、规格必须符合采购方要求。装卸、运输过程中不能出现散袋、断枝及其他采购方认为不符合验收的情况。
(八)供应商根据要求实施苗木种植,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与采购方商定好设计种植方案,并按照采购方要求实施。对绿化养护的工作编制具体方案,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六、养护要求
(一)绿化养护范围:本次栽植、移植树木。
(二)单次苗木养护期为自苗木种植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即所有苗木种植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在绿化养护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返工、补植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保持树冠基本完整。
(四)植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
(五)保证养护期内无死树,无缺株现象。如果出现病虫害、枯枝、死树等情况,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补植。
(六)所有绿化喷淋用水必须保证使用自来水。施肥、修剪及淋水频率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执行。
(七)养护期内,应及时更新复壮受损苗木等,在养护期内负责清除杂物(如跌落的树叶等)。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追肥、修剪整形、抹不定芽、防风、防治病虫害(应选用无公害农药)、除杂草、排渍除涝等。
(八)养护期内,临近水体的绿化养护要保障土壤充足完整和植株稳定,定期清理临近水体的杂草,以免过多的杂草侵占水域,影响栽种植物的生长。
(九)在台风季节、暴雨期间等自然灾害来临前,应对所有种植的苗木进行防护加固,对松动、倾斜的绿化进行扶正、加固及重新绑扎,避免险情发生。
(十)每天负责管养区域内倒树、绿地被占用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并须在30分钟内安排绿化养护人员到现场处理。特别是台风季节、暴雨期间,检查发现有倒树、歪树等影响道路、行人,断枝倒伏在绿地时,应立即处理。若因未及时处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十一)养护期内,供应商须对人为、擅自开挖或盗窃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的经济造成苗木的损坏的应及时进行修复、补种及跟进处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服务期限:
中标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完成栽植和移植服务,自栽植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为养护期。
八、服务要求
(一)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少于9人)。
(二)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把服务人员相关资料复印件给采购方备案。以上人员须按照国家标准用工,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服务期内,供应商如需更换人员,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采购方书面报备,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不得调整,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方同意更换后,供应商应同时备案变更人员的资料,调整后的所有人员要求不得低于原有人员要求。
(四)供应商应设有固定联系电话及指定联系人,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
(五)供应商工作人员应统一穿着带有公司标识的工作服并佩戴工作证,工作车辆应有相应标识标志。
(六)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合采购人做好采购货物的索证索票工作。
(七)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
九、验收标准:
(一)栽植期验收要求
1.栽植坑需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种植。
2.树形饱满,生长势良好,叶色正常,无枯枝败叶及明显病虫害。
3.无影响树形的折枝、断枝现象。
4.土球含水量应适中,不影响装卸和栽种。
5.苗木如为袋装苗,且为露天培植。苗木高度与冠幅达到本项目要求。
(二)养护期验收要求
1.树形饱满,生长势良好,叶色正常,无枯枝败叶及明显病虫害。
2.养护期结束移交的苗木100%成活,并且长势良好。十、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支付人民币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由供应商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采购方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回供应商。
(二)支付方式
1.苗木栽植和移植工作完成,并验收通过后。采购方于收到有效支付材料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6个月的养护期结束,并验收通过后。采购方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金额。
结算金额按实际栽种量为准,按以下公式计算:
剩余金额=Σ【相应品种的中标单价x相应品种实际栽种株数】-50%×合同总金额
(三)支付程序
供应商凭有效文件与采购方结算:
1.合同;
2.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方公章);
十一、选取方式:在完全响应供应商中价低者选取。
十二、递交材料要求
(一)请各服务商详细了解用户需求,于2024年3月26日下午15时前将以下材料密封递交到北江监狱二楼采购办;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书
3.报价表(详见附件)
4.所供苗木照片
(二)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751-8836871
北江监狱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751-8836041
举报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黄岗北江监狱纪委,邮政编码:512500
附件1:广东省北江监狱2024年备勤区绿化项目报价表.xlsx
附件2:广东省北江监狱2024年备勤区绿化项目绿植规划示意图及乔木样式图.docx
广东省北江监狱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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