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口腔医院院庆公关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09-2241holly63f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口腔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阮登湖025-5227837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13
公告正文
南京市口腔医院院庆公关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1009-2241HOLLY63F)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口腔医院院庆公关活动策划执行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口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院庆公关活动策划执行项目预算:2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院庆公关活动策划执行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院庆公关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
2、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
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申请人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
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
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
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
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30日09时00分到2022年07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报名: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
司)选择招标服务或扫描公告附件中二维码;2、选择报名项目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3、报
名须上传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标书费:500元/包。附: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招标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
承担相应风险。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
的,后果自负。开票、退款相关事宜请联系025-5227876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2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28室
七、其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
2、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
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申请人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
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
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
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
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口腔医院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0号
联系人:/
电话:025-836201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
联系人:阮登湖、万晗晓
电话:025-5227837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编号:1009-2241HOLLY63F)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口腔医院院庆公关活动策划执行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口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院庆公关活动策划执行项目预算:2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院庆公关活动策划执行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院庆公关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
2、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
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申请人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
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
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
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
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30日09时00分到2022年07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报名:1、关注微信公众号:Hollyitc(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
司)选择招标服务或扫描公告附件中二维码;2、选择报名项目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3、报
名须上传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标书费:500元/包。附: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招标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
承担相应风险。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
的,后果自负。开票、退款相关事宜请联系025-5227876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2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28室
七、其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
2、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
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1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申请人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
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
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
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
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口腔医院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0号
联系人:/
电话:025-836201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
联系人:阮登湖、万晗晓
电话:025-5227837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