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云2024年营销推广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天翼云2024年营销推广支撑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4-17402),招标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框架份额执行达到上限(以先到达为准)。
本次招标的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1 | 预估938场次营销推广活动,包括天翼云中国行系列--中国行、 天翼云中国行系列--城市行、天翼云中国行系列--园区行、 省内合作会--大型、省内合作会--中型、省内合作会--小型、 其他类型活动等多种类型的活动 | 自框架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 框架份额执行达到上限(以先到达为准) | 全国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中标人数量、综合排名及份额分配比例如下:
序号 | 中标人数量 | 综合排名 | 份额分配比例 |
1 | 5家 | 第一名 | 30% |
第二名 | 25% | ||
第三名 | 20% | ||
第四名 | 15% | ||
第五名 | 10% | ||
2 | 4家 | 第一名 | 40% |
第二名 | 30% | ||
第三名 | 20% | ||
第四名 | 10% | ||
3 | 3家 | 第一名 | 50% |
第二名 | 30% | ||
第三名 | 20% |
如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家,取综合评分排名第1-5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6家,取综合评分排名第1-4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4家或5家,取综合评分排名第1-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重新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单项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条款,投标人任意一项单项投标报价(不含税)高于单项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为:线下会议、线上会议、展览展示几类项目。
注:投标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均视为同一个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均以订单为准)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4日16时00分至2024年8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招标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0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 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010-5634915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联系人:杨铎、庄琦、王少蕊、白明明、魏铭宏
电话:18910799839
电子邮件:yangduo.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4385003962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