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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吴明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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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分公司


中建二局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一期二批次工程一标段内装饰装修专业分包招标20231013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

一期二批次工程



一标段内装饰装修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一期二批次工程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商务部联系人:吴明初 联系电话:18761478380

发出时间:202310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

第一条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的招标人是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册中与公司合作好且具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劳动力协调能力强的专业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是认同本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才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 壹 级资质且在安徽省合肥市有合法注册手续、信资质用等级优良的分包企业,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施工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在华东地区有劳务资源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且未有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的技术方案上对方案的技术措施、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成本优化等方面进行深化。在技术标评选中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优化方案进行评比,具体评比方法附后。投标人需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出现恶意讨薪事件。

1.2.4投标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月度结算、工程完工结算。

1.2.5所有有投标意向的企业必须上报项目团队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并通过面试后方能投标,如中标后经过面试人员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需常驻现场且不得更换。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一期二批次工程

2.2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独秀园与李陵山路交口东北角

2.3 建设单位: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

2.4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模式

固定总价合同,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包含工人工资)、误工费、材料费(包含损耗、材保费)、运输费(含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材料装卸费(包含总包供料)等全部费用)、劳动保护费用、材料实验费、复试费、辅材费、机械费、中小型机械机具及管理费、系统调试、设备调试费、检测试验费、各项保险费用、验收费、图纸多次深化费、资料编制费、加工单编制费、加工单复核、支吊架下料加工费、材料二次搬运费、材料转运费、垃圾清扫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交叉施工、塔吊盲区、恶劣自然条件下施工等的降效费、降尘降噪费、环境保护费、材料设备垂直运输费、工具用具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自有人员及材料及设备的保险费、意外伤害赔偿费、分包人临时设施费、安装防护、环保费用、成品保护费用、资料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各种税费、备案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调试及验收费、培训费、深化设计费、与其他分包配合费等所有费用、配合承包人办理结算等所有费用等虽未提及但总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社会政府相关应缴纳的一切费用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期内燃料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含营改增税率调整)、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不给予乙方任何费用补偿。

2.5结算方式=固定总价+签证+变更+扣款±其他

2.6工程量计算:按施工蓝图加甲方项目部下发的工程指令单范围内实际施工的范围及内容计算工程量,且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不得超过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的工程量,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情况不予调整,乙方须按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工程指令在施工前下达,甲方相关人员必须签字产全乙方才能施工,乙方接受签字不齐全工程指令单则指令无效,不予办理结算)

2.6建筑面积:21.2万平方米

2.7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第三条 投标须知

3.1根据合肥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中择优选择投标人进场施工。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

3.2 评标方法:

分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淘汰最高价投标单位,剩余投标单位进行第二轮报价,投标人开启第二轮投标报价后,合理低价中标。

说明:本工程开标后就投标报价确认中标候选人,并开始清标,若发现投标人报价错误、部分单价偏高或不合理,招标人会发出书面澄清,若投标人不同意调整将视为不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重新确认新的中标候选人。

3.3招标范围:据施工图纸、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一期二批次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所有机电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以及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提示:回标中网上出现 IP 地址相同的投标人初评不予入围、取消投标资格。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 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投标单位在云筑网报名时,确保投标联系人为投标人姓名,而不是投标单位名称,若不是投标人姓名,必须按要求修正,否则不得入围。

3.4、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第四条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投标保证金

1.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额在100万及以上的所有分供商,需向分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额的2%,且最低不得低于2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注:①列入三公司信评等级3A级的优秀分供商单位,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分供商,需在开标前交纳。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

4.提交投标保证金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接收方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开始缴纳,缴纳有限期至开标截止日期,若在开标截止期间内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定标公示后七天内,无息退还没有中标投标人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1.1新引进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工程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中应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的5~10%。

1.2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分包队伍每月按照应付工程款2%在支付时扣除。

1.3应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需在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前交纳。

1.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1.5若分包、专业分包在履约过程中,发生影响工程正常履约的事件,给项目带来损失的,将对分包、专业分包进行相应处罚。处罚金额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者在结算中扣除。

1.6履约保证金退还

退还金额=原上交金额-处罚扣除金额

退还流程:

分包提交退还申请→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分公司总经济师→分公司总会计师

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合同签订

2.1经确认,中标人为新引进的分包队伍,应要求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交至发包人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建立履约保证金台账,其中专业分包的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2.2财务部确认中标人已经按照规定额度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将结果反馈至经济管理部,经济管理部组织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条款中必须有明确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条款,违约条款。

2.3不能按照规定如期上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在支付给分包的第一次工程款中直接由项目在支付申请中明确扣除金额。如投标人违约工程履约保证金将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发生投标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农民工找招标人闹事,发生一起,招标人将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给予投标人3000~50000元的处罚,并于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第五条 投标截止时间:见集采平台

第六条 由分包购买的主材要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品牌要求满足甲方现场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第七条 招标清单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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