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项目制冷主机及末端设备采购(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17429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项目制冷主机及末端设备采购(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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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7429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项目制冷主机及末端设备采购(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项目制冷主机及末端设备采购(暂估价部分)招标人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比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制冷主机及末端设备采购(暂估价部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大宋楼村西南侧,南二环西延线南侧规划路青太北路(进村路)以南,铁路以北,获铜公路(繁荣大街、京赞公路)以东,大宋楼村地以西。 (2)建设规模:新建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一栋,地上13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121000平方米,设床位700张。地上部分建筑面积89000平方米,地下32000平方米。地上主要为门诊、医技、住院、行政、后勤等业务和附属用房,以及通风机房、强弱电间等设备用房;地下主要为核医学和放疗科检查治疗用房、餐厅、地下车库,以及制冷机房、配电间、水泵房等设备用房。 (3)最高投标限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元。 (4)招标内容:包括离心式冷水机组、螺杆式冷水机组、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卧式新风机组、风机盘管、多联机空调系统等设备的供货、运输、到货装卸、设备调试、试运行、维修和售前售后(含技术培训)等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5)交货地点:河北省人民医院龙泉院区项目工地。 (6)交货周期:具体交货日期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天(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满足现场进度需求。 (7)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产品设计、加工制造、辅机和辅材供应、合格出厂、供货及安全运输、到货现场卸车、现场指导安装、试运行、提交相关资料、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含维护保养)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其委托的代理经销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供货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同一品牌的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作为代理经销商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具有产品生产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报价申请人在评审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报价申请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18 09:00至2023-08-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http://www.hebztb.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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