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船风电兴城2号30万千瓦风电项目35kV35KV集电线路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船风电兴城 2 号 30 万千瓦风电项目 35kV35KV 集电线路设备及安装工程采购公 告
(招标编号:FDFZ-JC-2023003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船风电兴城 2 号 30 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船风电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5KV 集电线路设备及安装工程。投标前需要现场踏勘,标段内土建工程、安装 工程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送检、施工、安装调试、测试、试验、验收、试 运行、协调管理、质保期的质量保证等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35KV 集电线路设备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35KV 集电线路设备及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通用资格条件通用资格 要求:
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1.2 供应商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3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1.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资产负债表)。
1.5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截图);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 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 专用资格条件
2.1 电力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及,具备三级及以上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2 业绩要求:自 2017 年至报价截止日必须具有 35kv 集电线路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 件主要页,原件备查),且供应商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 满足所报价段所对应要求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且注册 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拥有 5 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且担任过至少 1 个风电工程 的项目副经理或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任命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 明材料等);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本);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C 证》;
注意:资质、人员证书以及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盖章页扫描件,并提供人员的 2021 年 6 月~2023 年 6 月内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每日上 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及中国船舶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ebuy.csemc.com/)完成注册后,并在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可在平台上完成注册后,依照平台 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报名、下载文件)。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军民融合产业园 D 座 101 室及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纸质版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 10 时,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军民融合产业园 D 座 101。线上同步在中国船舶集团 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完成报价的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军民融合产业园 D 座 101 室及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
七、其他
投标前需要现场踏勘,标段内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送检、施工、安装调试、测试、试验、验收、试运行、协调管理、质保期的质量保证等工作。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本标段施工期内涉及临时租用土地,涉及林地、草地等的协调及合规手续办理,相关土 地及地上物赔偿,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施工协调等;代表发包方办理长期租地合规手续;施工临时用地费以暂估价的形式给出,该价格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价格;工程中实际发生的面 积和价格,由甲方现场代表参与过程处理、双方确认签证,以实际结算为准。施工单位承担 征地、协调过程等责任,因征用施工用地征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机械台班窝工、误工、施 工连锁赔偿等费用,(暂)连续发生 30 天内由不予计量赔偿计费,连续超过 30 天另行协商;断续因征地、协调产生停窝工累计 30 内的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累计超过 30 天部分的双方 另行协商。
2、35kV 线路铁塔基础施工、铁塔架设组立、架空导线、地线安装、参数测试,绝缘子试验 等;
3、线路杆塔至箱变的高压电缆、线路杆塔进站至 35kv 配电室高压电缆、箱变至风机内环网 柜(变流器)的电缆采购、敷设及安装(电缆沟施工、电缆头制作及安装、电缆防火封堵、线路调试、试验等);
4、接地系统施工及测试;
5、施工范围内通讯光纤及接线盒、跳线等材料采购、熔接、安装及试验(箱变、风机至升 压站通讯);架空线路铁塔电缆、光纤等标志标识牌、安全防护设施采购,安装;
6、线路交叉跨越高速、铁路、公路、临近高压线路、河流、树木等路径上障碍物手续办理,编制技术方案办理审批及现场处置实施等,以及施工不利因素排除、解决工作。
7、临时用地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办理,承包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使用、管理、拆除等工作。
8、质量监检、电检等相关检查的协调配合,质监、相关验收项目办理等工作。
9、箱变安装及交接试验(箱变基础施工及箱变采购除外);
10、配合完成杆塔军事防碰撞设施(甲供)的安装、调试,满足相关单位验收要求;11、施工水源、施工电源以及引接工程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12、甲供设备的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工作。
13、办理标段内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具备协调地方政府解决阻工能力。
14.负责组织消缺、移交、验收及竣工资料移交等工作;15.完成与本项目标段内施工有关的其他工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船风电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军民融合产业园
联 系 人:李智飞
电 话:17278127381
电子邮件:lizf@csscwindp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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