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丰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新丰江流域(新丰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治涝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26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1-440233-04-01-537058
预算金额2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丘工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文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0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新丰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新丰江流域(新丰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治涝工程)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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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新丰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新丰江流域(新丰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治涝工程)勘察设计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0233-04-01-53705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丰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丰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新丰江流域(新丰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治涝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新丰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新丰江流域(新丰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治涝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 |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上级资金和县统筹安排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工程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出具地质勘察报告、现场地形及标高测绘、测量控制点制作)等;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方案设计(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如需要); 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范围为本次招标设计范围的所有内容,施工图送审并确保审查合格); 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 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招标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000.00万元,其中勘察费估算为180万元,设计费为600.00万元。本项目分批实施,第一批工程估算建安投资约11677万元,第二批工程估算建安投资约10998万元。 | |||||
招标内容 | 新建城北、城南截洪沟总长3225m,其中城北总长1023m,城南总长2202m;新建东瓜坑调蓄库及出口水闸各一座,分洪渠箱工程共新建三条分洪渠箱并扩建一段总计1926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整治河道总长7808m,其中罗洞河治理长度1325米,冬瓜坑治理长度875米,沙井水治理长度755米,大洞河治理长度1550米,名汇花园内部疏浚766米,黄陂河治理长度1310米,俞屋河治理长度1227m。节制水闸工程分别为沙井水节制闸和名汇花园小区分洪渠箱节制闸。本项目分批实施。 | |||||
工期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45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初步勘察、初步设计阶段:根据业主确认的年度项目清单,1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勘察成果文件等;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评审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送审,审图初审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预算编制并送财政审查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 | |||||
招标控制价 | 柒佰捌拾万元整(¥780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2参加投标的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3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第 ① 项资质: ①设计企业1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 3)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设计企业2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含丙级)资质; 3)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整治)丙级或以上(含丙级)资质; ③勘察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含乙级)资质。 2.4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经核准延续的资质证书或提供了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2勘察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的劳动聘用关系,需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或退休证(附返聘证明)扫描件(由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予以认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①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②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29日 18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0日10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0日10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0日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招标人 |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地址 | 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6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丘工 | 联系电话 | 0751-6921027 | |||
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文工、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1-8767033 | |||
招标监督机构 |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692102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招标文件--新丰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新丰江流域(新丰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治涝工程)勘察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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