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01288367098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刚0990623257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碳13)呼气试验测试仪采购 
 项目编号:6202410128836709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刚  09906232572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12 09:29  -  2024-10-16 15:00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碳13)呼气试验测试仪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070204呼气流量测量设备; 技术参数:1.组成:13C呼气分析仪由主机(主机由气体采集模块、测量模块、电源模块和通讯模块组成)、电源线及13C呼气分析软件组成。 2.配置组件要求: 2.1计算机2台 2.1.1 CPU主频:≥1.5GHz 2.1.2 内存:≥512MB 2.1.3 硬盘:≥32G 2.1.4 操作系统:Windows10 2.1.5 具有光驱 2.1.6显示器分辨率:≥1024x768像素;技术参数:2.2打印机2台:能够实现与计算机连接打印功能,其他无特殊要求。 2.3 13C呼气分析仪分析软件(V1.0)2套 2.3.1 软件功能: 2.3.1.1 应具有存储、打印患者信息的功能。 2.3.1.2 应具有设置患者信息,查询历史记录的功能。 2.3.1.3 应具有仪器自检、仪器校正的功能。 2.3.1.4 应具有操作员管理,权限设置功能。 2.3.1.5应具有数据库管理功能。;技术参数:3.性能指标: 3.1 工作条件: 3.1.1 环境温度:10℃-30℃ 3.1.2 相对湿度:≤70% 3.1.3 电源要求:220V AC,50Hz 3.1.4 大气压力:86.0kPa-106kPa 3.2 精密度: δsd 不超过0.2‰,C.V.不超过土1%;(提供产品说明书彩页等证明文件) 3.3 稳定性:在8小时内测量,C.V.不超过+1%;;技术参数:3.4 通道间差异:△δ不超过0.3‰; 3.5 分析速度:样品分析时间< 2分钟/对样品; 3.6 准确性:测定DOB(10)的组合气,偏差不超过+10%; 3.7 CO2线性:CO2浓度在(1%-6%)范围内,相关系数R2≥0.99; 3.8 开机预热时间≤20分钟 3.9 要求设备配套使用的尿素13C呼气试验药盒剂型既能有效规避假阳性又能有效规避假阴性。(提供证明文件);技术参数:3.10 要求设备配套使用的尿素13C呼气试验药盒内的呼气样品袋具备完好的呼气结束瞬间密闭装置(自动止回阀),以保证呼出气样品合格的密闭性,不有丝毫泄露。(提供证明文件) 3.11 要求设备配套使用的尿素13C呼气试验药盒采样时长不超过20分钟,最大限度减少医护人员工作量及患者的待诊时间。(提供证明文件);技术参数:3.12 设备接口为止回阀专用适配器接口可接驳内置止回阀的专用自动密封呼气袋。(提供证明文件) 3.13 提供医疗信息化管理用his及Lis等接口。;
次要参数要求:
2组 50000.00 1、北京华源康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北京赛尔福知心科技有限公司 3、北京万联达科技信科仪器有限公司

 
 买家留言: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碳13)呼气试验测试仪采购,,不接受意向品牌以外的品牌设备,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需配电脑、打印机、13C呼气分析仪分析软件(V1.0),详见附件。 
 附件: 采购需求-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碳13)呼气试验测试仪.pdf
 
 响应附件要求:全套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生产许可、医疗器械注册证等)、产品清单(含报价产品品牌、型号、配置、参数及产品彩页),售后承诺;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区 昆仑路街道 安定路120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服务标准 ①免费开放端口相信息系统及接口费由投标方承担。 ②按照甲方需要提供相关的存储硬盘。 ③报修故障1小时内电话响应;8小时内到医院现场,质保期过后,机器故障,先维修后付款。 ④提供机器的操作和维修手册。 ⑤设备要有工作站的,均需标配工作站。 ⑥对负荷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均标配不间断电源。
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3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0%的预付款。 (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完成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90%的货款。 (三)合同总额10%款额在产品使用中无质量问题,且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在合同期满后的30天内将余款无息汇入中标人指定的账户。 (四)中标人提交采购合同、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五)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付款。
培训 详见采购需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