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18-22700c1301f
预算金额56.74万元
招标公司阳春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祥曦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韦工0662-755526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02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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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325线与省道S278线交汇处(即入潭水圩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电子警
察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C18-22700C1301F)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G325线与省道S278线交汇处(即入潭水圩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
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6.74万元,招标人为
阳春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阳春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国道G325
线与省道S278线交汇处(即入潭水圩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项目”进行竞
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道G325线与省道S278线交汇处(即入潭水圩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电子警
察设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道G325线与省道S278线交汇处(即入潭水圩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电子警
察设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
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
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
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
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9日00时00分到2022年07月2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发售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6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广东省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
中心综合楼B幢1501-02号。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请投标人代表凭营业执照、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
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检查后退还)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01-02号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01-02号会议室
七、其他
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阳春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国道G325线与省
道S278线交汇处(即入潭水圩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
商,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信息:国道G325线与省道S278线交汇处(即入潭水圩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电
子警察设备项目
项目名称:国道G325线与省道S278线交汇处(即入潭水圩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电子警
察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YC18-22700C1301F
项目预算金额:567400.00(含税)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
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
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
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发售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6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广东省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01-02号
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请投标人代表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检查后退还)并加盖公章到采购
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22年8月2日9:30—10:00
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0:00
地点:广东省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01-02号会议室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4.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预计为2022年8月2日11:00,具体时间待磋商后另行通知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5.凡对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下列内容与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01-02号会议室
邮编:529600
电话:0662-7555268
传真:0662-7555268
电子信箱:3144316160@qq.com
联系人:韦工
汇款信息: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市支行
户名: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944008010001135813
请汇款人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招标编号和款项性质。汇款后请把汇款底单发送至我司邮
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春市公安局
地址:阳春大道北178号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662-7722223
电子邮件:7784164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楼02号
联系人:韦工
电话:0662-7555268
电子邮件:314431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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