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充耕地日常变更及外业核查技术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谢主任0538-5390027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颜风华0538-56788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充耕地日常变更及外业核查技术服务项目
2、招标控制价:2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40万元;第二标段60万元;第三标段40万元;第四标段60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统筹现有资料,利用部国土调查云软件,对现有补充耕地项目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核实,全面掌握补充耕地图斑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充耕地日常变更及外业核查技术服务项目,核查数量约1万亩,共划分4个标段,具体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统筹现有资料,利用部国土调查云软件,对现有补充耕地项目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核实,全面掌握补充耕地图斑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果要求,服务期限1年。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预留7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3.2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9月22日16: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西街路 219 号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方式:0538-5390027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金阳商贸城2123号
联系人:颜风华
电 话:0538-5678806
附件: 需求方案.pdf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充耕地日常变更及外业核查技术服务项目
2、招标控制价:2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40万元;第二标段60万元;第三标段40万元;第四标段60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述: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统筹现有资料,利用部国土调查云软件,对现有补充耕地项目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核实,全面掌握补充耕地图斑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补充耕地日常变更及外业核查技术服务项目,核查数量约1万亩,共划分4个标段,具体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统筹现有资料,利用部国土调查云软件,对现有补充耕地项目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核实,全面掌握补充耕地图斑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信息的变化情况;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果要求,服务期限1年。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预留7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3.2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9月22日16: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西街路 219 号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方式:0538-5390027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金阳商贸城2123号
联系人:颜风华
电 话:0538-5678806
附件: 需求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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