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公安局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206010004
预算金额132.58万元
招标公司浏阳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李志远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自红18573172406
中标公司湖南省IN海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悦驰服饰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北云龙服饰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浏阳市公安局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浏阳市公安局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YCG-202206010004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九、推荐供应商及推荐意见
十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枫林三路346号 | 132195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1 | 1321958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组长 |
卢右玲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成员 |
田建新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成员 |
曾华初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1321958.00 |
2 | 广东阳海服饰有限公司 |
1324513.10 |
3 | 湖北云龙服饰有限公司 |
1325424.30 |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金额为壹万陆仟元整,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推荐供应商名称 | 采购人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管理规范,服装质量好,售后服务好。 | / |
广东阳海服饰有限公司 | / |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湖北云龙服饰有限公司 | / |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十 、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 、其他补充事宜
/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浏阳市公安局 |
联系人:李志远 |
电 话:0731-83813098 |
地 址:湖南省浏阳市白沙中路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胡自红 |
电 话:18573172406 |
地 址:湖南省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成交通知书.pdf成交通知书.pdf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产品.pdf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产品.pdf
- 推荐供应商意见书 (1).pdf推荐供应商意见书 (1).pdf
- 谈判文件-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doc谈判文件-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doc
- 结果公告.pdf结果公告.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邀请公告.pdf邀请公告.pdf
- 推荐供应商的函 (2).pdf推荐供应商的函 (2).pdf
- 最后报价和分项报价表.pdf最后报价和分项报价表.pdf
2022 年6 月22 日
成交通知书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206010004)评标工作已
经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定并报采购人确认,确定贵单位为项目的成交人,
有关情况如下:
采购项目名
采购方式 |
(小写) |
联系电话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枫林三路346号 |
联系电话 |
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称
中标金
额(天壹佰叁拾贰万壹仟玖佰伍拾捌元整(小写)1321958.00
写)
联系人李凤莉联系电话13762336386
地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73175932
采购
单位
地址湖南省浏阳市白沙中路9号
请贵单位收到本通知后30日内,速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市
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专盖
H
2022年06月22日
附页5-5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
采购代理编号:HN-2022-032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 | / | / | 1 | / | / | |
小计 | 1 | 1 |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1 | 夏执 | 1138套 | 231.00 | 262,878.00 | 湖南省国锦湘有限公安实业司安安 | CEC2020ELP00911978/CEC2020ELP00911977 |
2 | 长袖外衬 | 569件 | 96.00 | 54624.00 | 湖南省国锦湘有限公安实业司安安 | CEC2020ELP00911978/CEC2020ELP00911977 |
3 | 春秋执勤服 | 1061套 | 398.00 | 422,278.00 | 湖南省国锦湘有限公安实业司安安 | CEC2020ELP00911978/CEC2020ELP00911977 |
4 | 春秋常服 | 569套 | 464.00 | 264,016.00 | 湖南省国锦湘有限公安实业司安安 | CEC2020ELP00911978/CEC2020ELP00911977 |
5 | 冬季执勤服 | 413套 | 542.00 | 223,846.00 | 湖南省国锦湘有限公安实业司安安 | CEC2020ELP00911978/CEC2020ELP00911977 |
6 | 长袖内衬 | 569件 | 91.00 | 51,779.00 | 湖南省国锦湘有限公安实业司安安 | CEC2020ELP00911978/CEC2020ELP00911977 |
7 | 领带 | 569根 | 18.00 | 10,242.00 | 湖南省国锦湘有限公安实业司安安 | CEC2020ELP00911978/CEC2020ELP00911977 |
8 | 金属胸微、编号 | 569副 | 20.00 | 11,380.00 | 湖南省国锦湘有限公安实业司安安 | CEC2020ELP00911978/CEC2020ELP00911977 |
9 | 金属领花 | 569副 | 5.00 | 2,845.00 | 湖南省国锦湘有限公安实业司安安 | CEC2020ELP00911978/CEC2020ELP00911977 |
10 | 硬肩章 | 569副 | 20.00 | 11,80.00 | 湖南省国锦湘有限公安实业司安安 | CEC2020ELP00911978/CEC2020ELP00911977 |
11 | 丝质胸微、编号 | 669副 | 10.00 | 6,690,00 | 湖南省国锦湘有限公安实业司安安 | CEC2020ELP00911978/CEC2020ELP00911977 |
小计 | 1321958.00 | |||||
两型产品 | ||||||
1 | 夏执 | 1138套 | 231.00 | 262878.00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十一批)第34页 |
2 | 长袖外衬 | 569件 | 96.00 | 54,624.00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十一批)第34页 |
3 | 春秋执勤服 | 1061套 | 398.00 | 422.278.00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十一批)第34页 |
4 | 春秋常服 | 569套 | 464.00 | 264,016.00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十一批)第34页 |
5 | 冬季执勤服 | 413套 | 542.00 | 223.846.00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十一批)第34页 |
6 | 长袖内衬 | 569件 | 91.00 | 51,779.00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十一批)第34页 |
7 | 领带 | 569根 | 18.00 | 10,242.00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十一批)第34页 |
第5页
569副 | 20.0011,80,00湖南省5.002,845.00安实业国锦湘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20.0011,380.00有限公录(第十一批)第34页司10.006,690.00 |
569副 | 20.0011,80,00湖南省5.002,845.00安实业国锦湘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20.0011,380.00有限公录(第十一批)第34页司10.006,690.00 |
569副 | 20.0011,80,00湖南省5.002,845.00安实业国锦湘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20.0011,380.00有限公录(第十一批)第34页司10.006,690.00 |
669副 | 20.0011,80,00湖南省5.002,845.00安实业国锦湘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20.0011,380.00有限公录(第十一批)第34页司10.006,690.00 |
1321,58,00 |
8金属胸微、编号569副20.0011,80,00
9金属领花569副5.002,845.00国锦湘
10硬肩章569副20.0011,380.00有限公
1丝质胸微、编号669副10.006,690.00
小计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政策功能加分或价格扣除。
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
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日期: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0237B
第6页
推荐供应商意见书
项目名称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 项目名称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 项目名称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 项目名称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 | LYCG-202206010004 | LYCG-202206010004 | LYCG-202206010004 |
采购代理编号 | HNYC-CG-2022-032 | HNYC-CG-2022-032 | HNYC-CG-2022-03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谈判 |
名单1.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原因 | 名单1.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原因 | 理由:公司管理变见花,烟装质量此:提后服务6 | |
采购人代表签字 | 常年了 | 常年了 | |
名单1.东阳海服饰有化久 | 名单1.东阳海服饰有化久 | 理由: | |
评审专家推评审专家签字荐供应商、 | |||
名单2.原因湖北龙股饰有限公司 | 理由: | 理由: | |
评审专家签字 | |||
推荐地点 | 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 | 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 | |
推荐时间2022年06月10日 | 推荐时间2022年06月10日 | 推荐时间2022年06月10日 | 推荐时间2022年06月10日 |
扫描全能王创建
扫描全能王创建
委托代理编号:HNYC-CG-2022-032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206010004采购人:浏阳市公安局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
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通知目录2022年6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三、响应文件二、谈判文件一、说明谈判须知正文
第一章谈判通知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七、其他规定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4、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22年06月17日17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室。1、请你单位于2022年06月16日17:00前(北京时间),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领取谈判文件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206010004,委托代理编号:HNYC-CG-2022-03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浏阳市白沙中路9号电话:13973175932联系人:李志远采购人:浏阳市公安局5、联系方式:
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地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联系电话:0731-8316801617267311602联系人:黎女士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采 购 人: 浏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志远 电 话:13973175932 地 址:浏阳市白沙中路9号 |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0731-83168016 17267311602 地 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 |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1)发布邀请公告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 |||||
第二章第2.3款 | 领取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1) 谈判通知; (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7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9、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10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11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1.前文所称前3个月是指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2.前文所称上年度是指2021年度;3.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应自行注明。 |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安排。 | |||||
第二章 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其他。 |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两型产 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2) 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 除比例为6%。 其他: ①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 ②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注: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和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二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二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的,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
第二章第9.6款 |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 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 | |||||
二、谈判文件 | |||||||
第二章第10.3款 | 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技术、服务要求 | |||||
第二章第11.1款 |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 2022年06月16 日 17:00前 |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 21 日9:30 (北京时间) |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5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1325800.00元 | |||||
第二章第17.5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
第二章第18.1款 | 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3 份,并另提供电子档一份(电子档必须是签字盖章后响应文件的扫描件,格式为PDF或JPG) |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1.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供应商: (盖公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
第二章第23.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浏阳市白沙路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室 |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liuyang/ | |||||
第二章第39.3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壹万陆仟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1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交通银行浏阳支行 | 刘 畅 | 客户经理 | 18974988787 |
交通银行浏阳支行 | 曾令国 | 客户经理 | 18975836188 |
中国银行浏阳支行 | 唐新 | 客户经理 | 13874841448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 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页3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谈判须知正文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
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谈判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谈判通知,供应商应持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谈判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5.授权委托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谈判的费用(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谈判须知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8.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
10.谈判文件的组成二、谈判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谈判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谈判通知10.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谈判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谈判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个工作日。谈判文件提供期限见谈判文件前附表。1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货物说明(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保证金(1)谈判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16.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6.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
17.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7.1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6.4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3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4.1款的有关要求。
17.6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17.5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当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17.4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17.3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8.1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8.保证金(3)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7.7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8.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8.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有效期(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转让采购项目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分包采购项目的;
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4.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1供应商有本章第17.1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供应商资格审查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3.2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3.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6.1谈判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6.初步审查25.1谈判程序:初步审查、谈判(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谈判程序24.3除本章第17.1款、第17.2款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27.实质性响应(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1)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9.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谈判),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9.符合性审查28.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澄清
(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30.谈判29.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可以组织多轮谈判。在每一轮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谈判,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32.确定成交供应商31.2按本章第31.1条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以技术或服务优劣进行排序,技术或服务质量不明确,无法排序的,以随机抽取方式进行排序。具体的排序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1.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9.2款、第9.3款、第9.4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31.提出成交供应商30.7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4.谈判终止33.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30.1款、第30.2款、第31.1款、第34.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3.谈判的特殊情形32.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1条的规定。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3)谈判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重新评审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签订合同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42.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41.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经济规律协商确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数额超过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41.1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方式:1.项目管理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
(2)合同价格形式:。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3)采购计划编号:(2)项目名称: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简易程序验收。4.结算方式:3.3履行方式:3.2履行地点:3.1履行期限: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8.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6.双方责任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9.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合同当事人1.定义
2.合同的适用范围(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2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4.合同价款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货物的验收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货物包装要求(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9.质量标准和保证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运输和保险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9.2保证(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质量标准
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权利瑕疵担保(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知识产权保护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合同价款支付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2.保密义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伴随服务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5.违约责任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17.合同中止与终止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7.2合同的终止
2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不可抗力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1.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2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解决争议的方法20.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通知2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法律适用21.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5.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5.附则24.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合同生效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二、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一、项目名称: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第四章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6)款 | 项目现场 | 浏阳市公安局 |
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履行合同的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 |
第9.2(1) 款 | 质量保证期 | 质保期内货物的调换、售后由成交人免费承担;货物的小配件(如:纽扣等物品)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并安装到位,质保期最短不少于1年。 |
第9.2(3) 款 | 响应时间 | 成交人接采购人电话后立即响应,并在2个小时内到场查看问题。如需调换,需在4小时内调换到位。 |
第13.5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5%,剩余5%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 |
第14.2(6) 款 | 伴随服务 | 无 |
第20.2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24.1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约定 |
序号 | 服装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夏执 | 1138 | 套 | 衣服:裤精梳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棉60%,涤40%,5.9tex×2/5.9tex×2(100S/2×100S/2裤子:毛涤素花呢:毛50%,涤50%(含导电纤维),Nm 110 /2×Nm 60。 |
2 | 长袖外衬 | 569 | 件 | 精梳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棉60%,涤40%,5.9tex×2/5.9tex×2(100S/2×100S/2 |
3 | 春秋执勤服 | 1061 | 套 | 毛涤单面哔叽:经纬纱 Nm80/2×Nm80/2,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防静电涤纶长丝绸:经纱84dtex/48f(FDY)+20 dtex导电丝,纬纱84dtex/36f(DTY)。 |
4 | 春秋常服 | 569 | 套 | 毛涤单面哔叽:经纬纱 Nm80/2×Nm80/2,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防静电涤纶长丝绸:经纱84dtex/48f(FDY)+20 dtex导电丝,纬纱84dtex/36f(DTY)。 |
5 | 冬季执勤服 | 413 | 套 | 毛涤缎背哔叽:Nm80/2×Nm80/2,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防静电涤纶长丝绸:经84dtex/48f(FDY)+20 dtex导电丝,纬84dtex/36f(DTY)。 |
6 | 长袖内衬 | 569 | 件 | 精梳棉涤混纺染色斜纹布:棉60%,涤40%,5.9tex×2/5.9tex×2(100S/2×100S/2)。 |
6 | 领带 | 569 | 根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82-2009标准执行。 |
7 | 金属胸徽、编号 | 569 | 副 | 金属胸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72-2001标准执行。金属编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76-2001标准执行。 |
8 | 金属领花 | 569 | 副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77-2001标准执行。 |
9 | 硬肩章 | 569 | 副 | 按公安部《关于启用99式警服2012款肩章的通知》(公装财[2012]706号)的2012款肩章技术标准(生产检验稿)执行。 |
10 | 丝质胸徽、编号 | 669 | 副 | 丝质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674-2007标准执行。布式编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675-2007标准执行。 |
1.4中标人应保证所有货物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1.2中标人负责货物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三、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2.5验收报告单与合同、国家税务部门监制正规发票是支付合同款项的必备依据。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单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2.4以政府采购合同、谈判文件及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2.3投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需求的要求提供货物,产品规格须满足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2.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人承担。2.1根据长财采购[2016]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标准
3.5配送由成交人直接负责。成交人必须具有满足采购人发放货物的配送能力。不论采购人所需配送的次数及数量的需求,成交人均应保证及时配送;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为准;一般在24小时内将货物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3.4标准要求:技术标准、面料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执行。3.3服装送到使用单位,验收合格交由使用单位之日起30日内,如发现不合体、有瑕疵等质量问题,成交人免费负责调换,并在4个小时内调换到位。质量保质期内,涉及调换、售后、运输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全额承担。3.2质保期内货物的调换、售后由成交人免费承担;货物的小配件(如:纽扣等物品)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并安装到位。3.1质保期: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自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1年。3.质量保证
4.3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质保期内货物的调换、售后由成交人免费承担;货物的小配件(如:纽扣等物品)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并安装到位。4.2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成交人接采购人电话后立即响应,并在2个小时内到场查看问题。如需调换,需在4小时内调换到位。4.1响应时间4.售后服务
成交人必须对所供货物合理打包、分级清楚、明细详尽。严格执行服装包装规定:在外包装箱上标明发货单位、收货单位及人员姓名,包装箱内需详细附上收货单位的全部人员明细及型号清单,方便使用单位的服装发放。同时附上售后服务卡,提供售后企业、售后人员、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单件包装,每一包装箱外贴箱内物品详细装箱单,箱内要另附同样内容装箱单作为发放服装名单,同时在准备一份总单作为核对之用。每件衣服均要缝性别、姓名及尺码等的标签,以便发放领取和日后洗涤辨认。2、包装要求1.2质量保质期内,成交人至少两次集中对采购人指定单位及人员进行量体服务,涉及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日常人员的变更量体,成交人需接采购人电话后立即响应,并在4个小时内安排专业人员上门量体。1.1成交后,由采购人确定量体地点和量体时间,成交人须无条件响应,成交人须指派本公司专业量体队伍3-5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量体,涉及所有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1、量体要求四、实施要求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购置,以及货物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调换、售后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项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均为标准参数,供应商需按同标准或以上的标准制作服装。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1.付款方式: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5%,剩余5%部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支付。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一、谈判响应声明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并做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四、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三、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附件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一、谈判响应声明八、最后报价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六、报价一览表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注册地址: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附件1: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5)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附件2: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4:供应商单位盖章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说明:货物类项目按本表填写,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三、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说明: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7.1项“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 | 备 注 |
供应商名称: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四、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1: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5-2: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说明: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4.2款或者第34.3款规定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长沙市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所在页或证书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本章《附5-3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中提供相应数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证明材料附件5-4: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5-3: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政策功能加分或价格扣除。采购代理编号: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附页5-5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额(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报价一览表附件6-1: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1 | 质保期 | |||
3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4 | 备 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项目名称:金额单位:元分项价格表附件6-2: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及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 | …… | ||||||
合计报价 |
2、建议所有供应商事先准备好多份最后报价表格,以防临时报价出现单价金额与总投标报价不一致的问题。说明:1、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现场报价表格(格式见本章附件6-1和6-2),单独提交。八、最后报价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日期:年月日
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市
、项目编号:LYCG-202206010004浏
项目名称: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四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
()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
2、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
采购人推荐意见 | 采购人推荐意见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1 | |
供应商名称 | 推荐意见 | / | |
推荐意见 | 供应商名称 | / | |
推荐意见 | / | 推荐意见 | / |
三、谈判情况
序号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评审结果(元) |
1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1321958.00第一成交候选人 |
2广东阳海服饰有限公司 | 1324513.10第二成交候选人 |
3湖北云龙服饰有限公司 | 1325424.30第三成交候选人 |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地址 | 地址 | 成交价格(元) |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枫林三路316号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枫林三路316号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枫林三路316号 | 1321958.00 | |
五、主要标的信息 | 五、主要标的信息 |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六、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组长卢右玲 | 随机抽取 | |
成员山建新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成员曾华初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全过程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协商,金额为壹万陆仟元整,由中标人
向代理机构支付。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
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百本公告期限届满之口(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
个工作口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浏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73175932
地址:浏阳市白沙中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黎女士
电话:17267311602
地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
2022年06月22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指;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湖南省国锦湘安实光有日期:编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业名称),从业人员元,资产总额为126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行业:制造商为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过阻市公安应(单位名称)的2022年度辅登制眼采胞(项目名称)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女以上企业,21.夏执、长袖外衬、春秋执勤服、春秋常服、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号)
、金属领花、硬肩章、丝质警号(标的名称),属于制造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二0
,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
(标的名称),属于
二年六月二
五、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人,
,营业收入
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98人,营业收入17001万
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万元,
60冬季执勒服、长袖内衬、
,资产总额为
无上X
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万元,属于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领带
金属胸微、
中(企
公
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阳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委托代理编号:
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政府采购编号:LYCG-202206010004
HNYC-CG-2022-03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
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LYCG-20220601000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元) |
1 | 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 132.58万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主要需求 | 标的主要需求 | 标的主要需求 | |
标的物名称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 见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 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模板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包/标的主要需求
品目标的物名称
号
1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
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l.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7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
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
”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
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
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
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
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9、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10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11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1.前文所称前3个月是指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2.前文所称上年度是指
2021年度;3.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应自行注明。
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材料;
5、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6、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二、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叁份(正
本一份,副本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4日_17时(北京时间),
地点为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2年06月E7日17:00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
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浏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志远
电话:13973175932
地址:浏阳市白沙中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女士
电话:17267311602
地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
浏阳市公安局
浏阳市公安局
关于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采用推荐供应商方
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函
浏阳市政府采购事务中心:
为加强我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根据上级关于警务辅助
人员服装配备要求,我局需采购辅警服装一批,用于辅警工
作、训练等,根据贵中心批复(LYCG-202206010004)的采
购计划,我局拟推荐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供应
商之一参加竞争性谈判。
推荐理由如下:
1.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湖南省公安厅劳
务服务公司湘安被服厂)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
目录(2015版)》内目录企业中拥有警服全品种生产资格的
企业,具有我局采购服装品种生产资质,符合此次采购需求。
2.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
一体的现代化服装企业,生产设备先进齐备、工艺流程完整
合理、技术团队成熟可靠,产品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企业具有IS09000质量
管理体系、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027001信息
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多年来被中国产品和质量管理中心评为
“中国质量服务AAA示范单位”。
3.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具有自行配送车辆,售
后服务能力强,响应速度快,能提供各种紧急情况下的服装
需求服务。
附件:浏阳市公安局2022年度辅警服装采购会议记录
公
市
限阳市公安局
年月日
0
附件
浏阳市公安局辅警及特巡警服装采购
会议记录
市
会议时间:2022卡15时至17时
会议地点:公安局楼会议室
与会人员:刘一斌罗湘艺口黄先辉刘桂贤贤雷觉喻
小武罗军樊毅张卫
记录人:谢秋生
议程:
一、政工室副主任介绍2022年度辅警服装采购计划
1.已完成方案上报,资金计划已落实;
2.辅警服装采购拟采用推荐供应商方式进行招标,理由
为:人民警察着装展示着公安机关的形象,警用服装的质量
要求高,如服装质量不过关、标识不规范,直接影响我局形
象,竞争性谈判采用的是低价中标原则,我局以前招标的辅
警服装存在中标后使用劣质面料及材料生产服装而导致质
量差,起皱、易破、标识纽扣掉落等问题,影响着装形象,
为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建议采用推荐供应商方式进行招标。
二、黄先辉推荐
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
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内目录企业且具有我局采购服装
品种生产资质,符合此次采购需求。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
限公司生产设备先进齐备、工艺流程完整合理、技术团队成
熟可靠,产品有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
的检测合格报告,企业具有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和
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具有自行配送车辆,售后服务能力强,响应速度快,能提供
各种紧急服装需求服务。
综合上述情况,推荐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参与
本次竞争性谈判。
三、与会成员表态
雷觉: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具有生产资质、
生产服务能力强、质量可靠,同意推荐。
刘桂贤: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产品版型好,质
量过硬,同意推荐。
喻小武:同意推荐。
罗军:同意推荐。
樊毅:同意推荐。
张卫:同意推荐,要求依法依规,加快进度,尽快完
成采购。
罗湘艺:同意推荐,按程序办理。
四、刘一斌发言
其次推荐依据符合规定,推荐理由充分合理,根据会议
共识,推荐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之一参
加2022年度辅警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附件6-1:最后报价一览表
序 | 政府采购编号 | LYCG-202206010004 | ||
号 | 项目名称 | 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 | 采购代理编号 | HNYC-CG-2022-032 |
1 | 质保期 | 我公司承诺质保期内货物的调换、售后由我公司免费承担:货物的小配件(如:组扣等物品)均由我公司免费提供并安装到位,质保期为2年。 | ||
3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壹仟玖佰伍拾元人民币整小写:Y1321958.00元人民币整 | 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壹仟玖佰伍拾元人民币整小写:Y1321958.00元人民币整 | 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壹仟玖佰伍拾元人民币整小写:Y1321958.00元人民币整 |
A | 备注 | 我公司是小型企业 | 我公司是小型企业 | 我公司是小型企业 |
供应商(盖单位章):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或共委托代理人签字:山
日期: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4023
第3页
附件6-2:最后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2022年度辅警制服采购金额单位:元
分项名称 | 品牌及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
夏执 | 安圣/量体裁衣 | 1138套231.00262.878.00 | |
长袖外衬 | 安圣/量体裁衣 | 569件96.0054.624.00) | |
春秋执勤服 | 安圣/量体裁衣 | 1061套398.00422.278.00 | |
春秋常服 | 安圣/量体裁衣 | 569套464.00264.016.00) | |
冬季执勤服 | 安圣/量体裁衣 | 湖南省国锦湘 | 413套542.00223.846.00 |
长袖内衬 | 安圣/量体裁衣 | 安实业有限公 | 569件91.0051.779.00 |
领带 | 安圣/量体裁衣 | 司 | 569根18.00)10.242.00) |
金属胸微、编号 | 安圣/量体裁衣 | 569副20.0011.380.00 | |
金属领花 | 安圣/量体战衣 | 569副5.002.845.00 | |
硬肩章 | 安圣/量体战衣 | 569副20.00)11.380.00 | |
丝质胸微、编号 | 安圣/量体裁衣 | 669副10.006.690.00 | |
合计报价 | 1.321.958.00 |
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及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
2长袖外衬569件96.0054.624.00)
3春秋执勤服1061套398.00422.278.00
4春秋常服569套464.00264.016.00)
5冬季执勤服413套542.00223.846.00
6长袖内衬569件91.0051.779.00
7领带569根18.00)10.242.00)
9金属领花569副5.002.845.00
10硬肩章569副20.00)1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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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监单位校):湖南省IN海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其委托代理人签》
日期:二0二二年六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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