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地铁9号线车站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金额
800.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02402440 | 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9号线车站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4年09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09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1、地铁9号线人民南站自助设备场地RMN01:在租 2、地铁9号线前湾站自助设备场地QW01:未租 3、地铁9号线下梅林站自助设备场地XML01:在租 4、地铁9号线下沙站自助设备场地XS01:在租 5、地铁9号线高新南站自助设备场地GXN01:在租 6、地铁9号线南油站自助设备场地NY01:在租 7、地铁9号线银湖站自助设备场地YH01:在租 8、地铁9号线荔林站自助设备场地LL01:在租 9、地铁9号线深大南站自助设备场地SDN01:在租 10、地铁9号线南油西站自助设备场地NYX01:在租 11、地铁9号线梅村站自助设备场地MC01:在租 12、地铁9号线上梅林站自助设备场地SML01:未租 13、地铁9号线深圳湾公园站自助设备场地SZWGY01:未租 14、地铁9号线文锦站自助设备场地WJ01:在租 15、地铁9号线红树湾南站自助设备场地HSWN01:未租 16、地铁9号线鹿丹村站自助设备场地LDC01:在租 17、地铁9号线深湾站自助设备场地SW01:在租 18、地铁9号线园岭站自助设备场地YL01:在租 19、地铁9号线香梅站自助设备场地XM01:在租 20、地铁9号线景田站自助设备场地JT01:未租 21、地铁9号线梅景站自助设备场地MJ01:在租 22、地铁9号线怡海站自助设备场地YH01:未租 23、地铁9号线梦海站自助设备场地MH01:未租 24、地铁9号线红岭南站自助设备场地HLN01:在租 25、地铁9号线粤海门站自助设备场地YHM01:在租 26、地铁9号线红岭站自助设备场地HL01:未租 27、地铁9号线南山书城站自助设备场地NSSC01:在租 28、地铁9号线向西村站自助设备场地XXC01:在租 29、地铁9号线泥岗站自助设备场地NG01:在租 30、地铁9号线孖岭站自助设备场地ML01:未租 |
地址 | 1、地铁9号线人民南站自助设备场地RMN01: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1015-1 2、地铁9号线前湾站自助设备场地QW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听海大道前湾(地铁站) 3、地铁9号线下梅林站自助设备场地XML0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215号 4、地铁9号线下沙站自助设备场地XS0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309 5、地铁9号线高新南站自助设备场地GXN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6、地铁9号线南油站自助设备场地NY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3号 7、地铁9号线银湖站自助设备场地YH01: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上步北路2008-、2010号 8、地铁9号线荔林站自助设备场地LL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122号 9、地铁9号线深大南站自助设备场地SDN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后海路188号 10、地铁9号线南油西站自助设备场地NYX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323号 11、地铁9号线梅村站自助设备场地MC0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6号 12、地铁9号线上梅林站自助设备场地SML0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79号上梅林(地铁站) 13、地铁9号线深圳湾公园站自助设备场地SZWGY0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白石路东8号深圳湾公园(地铁站) 14、地铁9号线文锦站自助设备场地WJ01: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南路2003 15、地铁9号线红树湾南站自助设备场地HSWN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四道红树湾南(地铁站) 16、地铁9号线鹿丹村站自助设备场地LDC01: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滨河大道 17、地铁9号线深湾站自助设备场地SW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湾四路 18、地铁9号线园岭站自助设备场地YL0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笋岗东路3014号 19、地铁9号线香梅站自助设备场地XM0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127号 20、地铁9号线景田站自助设备场地JT0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2028-2号景田(地铁站) 21、地铁9号线梅景站自助设备场地MJ0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283号 22、地铁9号线怡海站自助设备场地YH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湾壹街怡海(地铁站) 23、地铁9号线梦海站自助设备场地MH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梦海大道梦海(地铁站) 24、地铁9号线红岭南站自助设备场地HLN01: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南路1043-、1045号 25、地铁9号线粤海门站自助设备场地YHM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7号 26、地铁9号线红岭站自助设备场地HL0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路1040号红岭(地铁站) 27、地铁9号线南山书城站自助设备场地NSSC0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733号 28、地铁9号线向西村站自助设备场地XXC01: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2059号 29、地铁9号线泥岗站自助设备场地NG01: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金碧路29 30、地铁9号线孖岭站自助设备场地ML0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32号机电大厦 |
面积/数量 | 1、地铁9号线人民南站自助设备场地RMN01:1.00个 2、地铁9号线前湾站自助设备场地QW01:1.00个 3、地铁9号线下梅林站自助设备场地XML01:1.00个 4、地铁9号线下沙站自助设备场地XS01:1.00个 5、地铁9号线高新南站自助设备场地GXN01:1.00个 6、地铁9号线南油站自助设备场地NY01:1.00个 7、地铁9号线银湖站自助设备场地YH01:1.00个 8、地铁9号线荔林站自助设备场地LL01:1.00个 9、地铁9号线深大南站自助设备场地SDN01:1.00个 10、地铁9号线南油西站自助设备场地NYX01:1.00个 11、地铁9号线梅村站自助设备场地MC01:1.00个 12、地铁9号线上梅林站自助设备场地SML01:1.00个 13、地铁9号线深圳湾公园站自助设备场地SZWGY01:1.00个 14、地铁9号线文锦站自助设备场地WJ01:1.00个 15、地铁9号线红树湾南站自助设备场地HSWN01:1.00个 16、地铁9号线鹿丹村站自助设备场地LDC01:1.00个 17、地铁9号线深湾站自助设备场地SW01:1.00个 18、地铁9号线园岭站自助设备场地YL01:1.00个 19、地铁9号线香梅站自助设备场地XM01:1.00个 20、地铁9号线景田站自助设备场地JT01:1.00个 21、地铁9号线梅景站自助设备场地MJ01:1.00个 22、地铁9号线怡海站自助设备场地YH01:1.00个 23、地铁9号线梦海站自助设备场地MH01:1.00个 24、地铁9号线红岭南站自助设备场地HLN01:1.00个 25、地铁9号线粤海门站自助设备场地YHM01:1.00个 26、地铁9号线红岭站自助设备场地HL01:1.00个 27、地铁9号线南山书城站自助设备场地NSSC01:1.00个 28、地铁9号线向西村站自助设备场地XXC01:1.00个 29、地铁9号线泥岗站自助设备场地NG01:1.00个 30、地铁9号线孖岭站自助设备场地ML01:1.00个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6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800元/个/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自动售货机摆放场地)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电费、租赁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租赁保证金不低于最后租赁年度3个月租金; 2.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3.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须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不得修改租赁合同内容条款,且签订租赁合同(含附页)的名称须与报名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4.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深圳联交所招租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且未提供出租方认可理由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5.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签署的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以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于租赁起始日起10日内支付,其后于每个收费期的上个月的25号支付下个收费期的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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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说明 | 1、承租方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执行,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上限不超过1个月(含)。 2、目前共21个场地为在租状态(合同租赁期限至2024年11月30日)。 3、本次招租场地不包括车公庙站、红岭北站。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2 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预包装食品自动售货机运营管理经验(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货机项目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资料:已生效执行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备任意单体项目六个月及以上自动售货机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资料:单体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截至2024年8月31日经营满六个月); 3、具备一定规模预包装食品自动售货机运营实力(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具备任意单体项目含20个(含)以上自动售货机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资料:单体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期限须在2020年—2024年); ②具备2个单体项目分别有10个(含)以上自动售货机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资料:2个单体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个合同经营数量10个(含)以上,所有合同期限须在2020年—2024年); 4、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相关经营许可; 5、愿意且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相关的一切审批手续; 6、依法经营,于政府管理部门无行政处罚记录及严重违法记录;企业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与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以项目报名截止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 7、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8、依法纳税、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无虚假广告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未决诉讼;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无任何形式的法律诉讼、仲裁及其他经济纠纷; 9、近一年内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视作不符合资质条件; 10、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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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3、4、6证明文件;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7、8、9、10承诺书; 10.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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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杨小姐;郭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26409104;0755-83881979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地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21时3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出租方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单位为深圳市地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已对该物业做了充分考察,并对物业的现状和瑕疵均有充分的了解,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 3.交付日期以双方盖章确认的场地确认表为准; 4.本项目招租业态为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现场制作及冷藏冷冻食品); 5.租金不包含电费,须根据设备用电情况,按实际计收电费; 6.自动售货机须符合尺寸要求,占地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高度不得超过2米,车站预留电源额定电压为AC220V; 7.本项目实际数量及具体位置以双方盖章确认的场地确认表为准; 8.如场地需进行用电改造等施工,须经深铁商业、深铁运营等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并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工程及费用; 9.租赁期内,如因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及地铁运营、建设等相关单位要求,对经营场地进行相应调整或核减,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 10.除上述原因外,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租赁场地数量及位置; 11.承租方须自行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投资及政府相关单位、地铁运营部门的一切沟通协调、行政审批等手续; 12.承租方须定期提交自动售货机营业额报表,反馈运营情况; 13.招租场地具体站点:前湾站、梦海、怡海站、荔林站、南油西站、南油站、南山书城站、 深大南站、粤海门站、高新南站、红树湾南站、深湾站、深圳湾公园站、下沙站、香梅站、景田站、梅景站、下梅林站、梅村站、上梅林站、孖岭站、银湖站、泥岗站、园岭站、红岭站、红岭南站、鹿丹村站、人民南站、向西村站、文锦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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