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人基本情况:
质疑人:梧州市礼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
法定代表人:刘春平
联系人:李济高 联系电话:18078075512
授权代表:李济高 联系电话:18078075512
二、质疑项目名称:苍梧县看守所桌面式视频巡查调度终端采购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19-J1-10206-GXHY
三、收到质疑函时间:我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递交的《质疑函》原件一份(邮戳日期2019年11月19日)。
四、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P19→参考型号规格或者配置技术参数→“15、★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竞标的产品支持无缝接入广西公安监管总队视频巡查调度系统,能够与梧州市视频巡查系统进行数字级联。...否则报价无效”的规定(参见附件4、P19复印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一)所定义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七条(二)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质疑答复:
1、采购文件P19->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参考型号规划或配置技术参数中的第1--9点,其中已包括系统和设备接入的通信协议标准、视频编码解码标准、会议终端需要支持的相关速率等具体参数,能够提供符合采购设备参数国内厂家超过8家,广西就有4家以上。关于贵公司认为采购人应该向投标人提供具体参数问题:事实上采购人已根据系统的接入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提前向供货商提供了相关技术具体参数,且参数无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竞标的产品支持无缝接入,因为中标供应商不仅仅只是供应产品,还需要安排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联网调试,提供良好技术支持,确保成功接入系统,能够正常使用,否则无法达到本次采购的最终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最后条款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所以采购人提供了具体接入参数,要求投标人提前做好供货前的相关调研工作,确保所投产品能够实现采购人需求,要求合理合法。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采购文件P19第15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最后条款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没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广西公安监管总队视频巡查调度系统、梧州市视频巡查系统”是否属于国家机密是由保密部门认定,如是涉密项目请贵公司提供官方注明文件证明。
2、贵公司质疑函中认为采购文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答复如下:经详细阅读采购文件,本次采购文件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