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江心沙年产1.8万吨种子智能加工新建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年产1.8万吨种子智能加工新建项目 已由 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 批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规划大连路南、规划扬子江路西;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为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年产1.8万吨种子智能加工新建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 9299.4 平方米 ;
2.1.3合同估算价: 约 40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2 40 日历天(竣工日期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 合格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年产1.8万吨种子智能加工新建项目的辅房、门卫、室外工程,含桩基、土建、安装、装饰、室外附属工程、室外道路雨污水工程、绿化、智能化、设备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 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2021年9月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9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7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公告发布之日 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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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本项目将在开标后,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环节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为40140000.00元。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将做无效报价。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二中R取值为:20家 ; 方法三中R取值为:,平均值以上家、平均值以下家; |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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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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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五;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 9 5 %、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 =A × K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 9 5 %、96%、97%、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70%、75%、80%、8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9%;招标控制价为B,Q2=1-Q1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方法四:□K取值为:; □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K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商务标开启后,投标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提出异议,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不受该异议的影响。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①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②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9分, 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同理。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20家(含20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 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 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不少于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2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20家(含20家)时, 按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 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 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 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 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 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 99%。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7
10. 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根据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 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春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立新南路84号 |
地址 |
盐都区金航财富大厦3A楼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陈顺洋 |
电 话 |
15950809143 |
电话 |
18705115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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