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江市本级]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及机动车排放管理平台软件升级招标公告
金额
14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9/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浔购2019b000160980
预算金额149万元
招标联系人汤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先生134792070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5
公告正文
[九江市本级]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及机动车排放管理平台软件升级招标公告

根据九江市政府采购办(浔购2019B000160980)号批复, 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及机动车排放管理平台软件升级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名称:九江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及机动车排放管理平台软件升级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ZZZ2019-JJ-JC001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编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服务需求

1

浔购2019B000160980

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及机动车排放管理平台软件升级

1

149

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效。

6、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一营业执照。

2 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期前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 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提供无失信证明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一营业执照。

2 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期前三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18年以来任意连续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提供无失信证明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质报名时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现场核查。

8、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 1152019 1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本,磋商文件售出后恕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125上午1000 整(北京时间)。

10、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

11各投标供应商在2019124日中午12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

保证金帐号:

户名: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27030100100236281

开户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备注:投标人需注明投标单位和本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4质疑处理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在质疑期内递交质疑函,投标人在法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2)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送达我公司,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接受。

15、采购人:九江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汤女士 电话:13907921508

16、招标代理机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盛科技园3405

人:韩先生 电话:13479207037

电子信箱:879902757@qq.com 邮编:332000

江西天皓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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