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型数据链模拟器终端意向公开(第一次)(2023-YKDZDK-W9009)(第1包)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单位拟对某型数据链模拟器终端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等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型数据链模拟器终端
二、经费预算:70万元
三、公示时限: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3日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某型数据链通信系统为目标,研究其通信机理、协议体制和波形特征,分析数据链通信系统脆弱性,突破快速识别、协议特征参数提取等关键技术,研制原理样机。
本次采购的物资初步需求参数如下:
1.功能指标
(1)能够产生符合某型数据链协议标准的通信链路信号;
(2)可针对不同的场景,根据标准协议对数据进行封装和参数设置;
(3)能够记录终端的工作状态/参数等,记录文件可本地浏览或导出;
(4)留有更新接口,可在实际信号侦收与分析的基础上,对模拟器进行逼真度完善;
(5)具有对误码率以及错帧、丢帧的监测功能;
(6)提供给用户信息格式,字段长度可修改、可定义的输入接口;
(7)其他用于体制验证试验所必需的某型数据链模拟器特性;
(8)具备显控单元设备;
(9)设备具备自检功能。
2.性能指标
(1)工作频率225MHz~400MHz;
(2)调制方式:FSK;
(3)工作方式:TDMA;
(4)调制速率:4.8Kbps;
(5)等效辐射峰值功率:≥43dBm;
(6)持续工作时间:≥2小时;
(7)衰减控制范围:0~31dB,步进≤1dB;
(8)设备尺寸:标准机箱,高度2U;
(9)重量:≤15KG;
(10)功耗:≤250W;
(11)通信误码率:≤1e-5(信噪比12dB);
(12)供电方式:直流24V供电,外部使用时,配电源适配器;
(13)工作温度:-10℃~+55℃。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合同生效后,成交方在3个月内完成系统研制、安装、调试。
2.中标供应商提供系统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中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3.中标供应商在完成交货,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开展技术培训。
(三)保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中标供应商在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单位保密相关规定。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95%合同款,5%剩余合同款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满1年后且无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无息全额支付。
(五)限价要求
最高限价70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验收方式
合同甲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采取汇报演示、现场测试开展验收。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辉,0551-65927271,15395081289
采购监督:赵助理,0551-65926811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dzdkjzcg@nudt.edu.cn
一、项目名称:某型数据链模拟器终端
二、经费预算:70万元
三、公示时限: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3日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某型数据链通信系统为目标,研究其通信机理、协议体制和波形特征,分析数据链通信系统脆弱性,突破快速识别、协议特征参数提取等关键技术,研制原理样机。
本次采购的物资初步需求参数如下:
1.功能指标
(1)能够产生符合某型数据链协议标准的通信链路信号;
(2)可针对不同的场景,根据标准协议对数据进行封装和参数设置;
(3)能够记录终端的工作状态/参数等,记录文件可本地浏览或导出;
(4)留有更新接口,可在实际信号侦收与分析的基础上,对模拟器进行逼真度完善;
(5)具有对误码率以及错帧、丢帧的监测功能;
(6)提供给用户信息格式,字段长度可修改、可定义的输入接口;
(7)其他用于体制验证试验所必需的某型数据链模拟器特性;
(8)具备显控单元设备;
(9)设备具备自检功能。
2.性能指标
(1)工作频率225MHz~400MHz;
(2)调制方式:FSK;
(3)工作方式:TDMA;
(4)调制速率:4.8Kbps;
(5)等效辐射峰值功率:≥43dBm;
(6)持续工作时间:≥2小时;
(7)衰减控制范围:0~31dB,步进≤1dB;
(8)设备尺寸:标准机箱,高度2U;
(9)重量:≤15KG;
(10)功耗:≤250W;
(11)通信误码率:≤1e-5(信噪比12dB);
(12)供电方式:直流24V供电,外部使用时,配电源适配器;
(13)工作温度:-10℃~+55℃。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合同生效后,成交方在3个月内完成系统研制、安装、调试。
2.中标供应商提供系统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中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3.中标供应商在完成交货,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开展技术培训。
(三)保密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中标供应商在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单位保密相关规定。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95%合同款,5%剩余合同款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满1年后且无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无息全额支付。
(五)限价要求
最高限价70万元(人民币,含税)
(六)验收方式
合同甲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依据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采取汇报演示、现场测试开展验收。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辉,0551-65927271,15395081289
采购监督:赵助理,0551-65926811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dzdkjzcg@nud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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