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西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223-000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三章服务需求 004包组:成果汇总 二、服务要求 2、工作成果“(1)数据成果 形成辽中区土壤类型、土壤理化性质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2)数字化图件成果 形成辽中区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更正为:"(1)数据成果 形成西丰县土壤类型、土壤理化性质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2)数字化图件成果 形成西丰县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6日 14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二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供应商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西丰镇顺城路61号
联系方式: 024-7789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之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长青南街16甲22门
联系方式: 024-88045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毕金霞
电 话: 024-880456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223-0008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三章服务需求 004包组:成果汇总 二、服务要求 2、工作成果“(1)数据成果 形成辽中区土壤类型、土壤理化性质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2)数字化图件成果 形成辽中区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更正为:"(1)数据成果 形成西丰县土壤类型、土壤理化性质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2)数字化图件成果 形成西丰县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6日 14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二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供应商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西丰镇顺城路61号
联系方式: 024-77895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之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长青南街16甲22门
联系方式: 024-880456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毕金霞
电 话: 024-8804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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