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湘雅路过江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就需用的角钢加工件实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报价。
1、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报价单及技术规格书)。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角钢加工件 | L180 具体参照图纸 | 块 | 6 | 每块理重181.866公斤 |
合计 |
备注:
①以上表中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及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②要求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送至工地。
③该批货物分1次供货。
④送货时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原材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质量体系文件等证明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2.货款及结算方式
2.1结算货款: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2.1.1实收数量:以工地验收合格物资的数量为准(过磅辅助验收,过磅重量应不低于理计重量的95%。例:若过磅重量为理计重量的98%,则结算单价=中标单价;若过磅重量为理计重量的93%,则结算单价=中标单价*93%),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收料单据作为结算依据,每月11日至下月1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乙方在供货当月10日前指定专人凭甲方签收的收料单与甲方核对并确认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当期结算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票延时提供,则付款时间顺应延时)。
2.1.2结算方式:固定价结算
2.2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70%)
☑铁建银信、商业承兑汇票(30%),兑付期限为:3-6个月
票据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2.2.2付款周期:乙方在供货当月10日前完成对账及发票手续并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自结算签认后提供发票之日起90日内甲方支付至当次结算货款的70%,自结算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当次结算货款的25%,剩余5%的货款在质保期(12个月)期满后30日内支付(不计利息),以此类推。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乙方每次收款前,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4、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4年3月6日上午8点至2024年3月8日下午17:00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报价单位,收到我单位询价采购文件请速发会确认函(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湘雅路过江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5、履约保证金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0万元。
6、报价文件递交
时间:2024年3月16日09:00时前,将扫描件密封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
报价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及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湘雅路过江通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一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