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4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1.7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补充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x-20240612-029-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张涛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兰兰186999530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3
公告正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4 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 1.7 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补充设计
(招标编号:XJZX-20240612-029-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4 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 1.7 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 目补充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以 1000 元/亩投资 价暂估建安工程费的 2.65%,最终以实际建安工程费核定,招标人为伊宁县农业农村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编制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及本工程设计所含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 决施工及验收中出现的各类设计问题,并协助采购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的批复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4 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 1.7 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补充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4 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 1.7 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补充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加 盖企业公章);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或水利(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实力和经验。②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行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4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来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3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8 开 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3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8 开 标室;
七、其他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4 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 1.7 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 补充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4 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 1.7 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补充 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9 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03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ZX-20240612-029-11
(2)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024 年度伊宁县喀什镇新建 1.7 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
节水)项目补充设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上限控制价(费率):以 1000 元/亩投资价暂估建安工程费的 2.65%,最终以实际建 安工程费核定
(5)采购需求:编制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及本工程设计所含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施工及验收中出现的各类设计问题,并协助采购人获得有关部门对实施方案的批复 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地点:伊宁县喀什镇;
(7)合同履行期限:15 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加 盖企业公章);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或水利(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实力和经验。②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行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起至2024年06月24日,每日上午10:00-14:00时,下午16:00-20:00
时(京时,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9 招标部;方式:来人领取 ;
售价:500 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3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8 开标室;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7 月 03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8 开标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携带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 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的证明 材料;
上述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缺一不可;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富民路
联 系 人:张涛
联系方式:18109991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酒店综合苑 8 号楼 1208 号商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兰兰
联系方式: 18699953033
新疆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06 月 1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张涛
电 话:181099913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泽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西路温州国际大酒店 8 号楼 1208 号 联 系 人: 刘兰兰
电 话: 18699953033
电子邮件: 5306611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