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钢庆华公司2024年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换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o24030031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薇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宇0472-266964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2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ZO24030031 项目名称 包钢庆华公司2024年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换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
发布日期 2024/03/05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3/10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3/06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3/12--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4030031
2.项目概况
     ZO24030031,包钢庆华公司2024年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换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包钢庆华公司2024年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换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 签订合同后3月25日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网上申报登记并通过审核取得证书;8月30日前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审通过,交付最终版报告并取得安全现状评价验收批复意见。 签订合同后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乙方开具6%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当月挂账后次季度根据公司资金计划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按照相应比例支付费用。 400,000.00 4,000.00 付款方式(以此款为准):签订合同后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乙方开具6%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当月挂账后次季度根据公司资金计划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按照相应比例支付费用。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换证工作支付合同总额的20%;完成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交付最终版报告并取得安全现状评价验收批复意见支付合同总额的80%。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内,公司设计产能为焦炭210万吨/年、甲醇20万吨/年、液氨7.37万吨/年,其它主要产品还有粗苯、硫酸铵、硫磺等。配套建有供水、供电、供热、消防等公用生产、生活设施,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4种,即焦炉煤气、粗苯、甲醇、液氨;重大危险源有7个(其中一级重大危险源1个、二级重大危险源2个、三级重大危险源2个、四级重大危险源2个)。公司依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前安全现状评价、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核换证等相关工作。 (2)主要工作内容:安全现状评价范围包括:包钢庆华公司所有生产区域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组织评审并支付评审相关费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核换证包括:甲醇、粗苯、煤焦油、硫磺、液氮和液氧等6种化学品一书一签的修订,液氨、焦炉煤气、甲醇、杂醇、粗苯、煤焦油、硫磺、液氮、液氧等9种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上网代登记并通过审核取得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庆华公司2024年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换证、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项目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2023年1月至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化学原料、化学品等)。 因我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故需提供2021年至今在危化行业(危化行业的定义:从事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品企业,涉及到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的企业均属于危化行业。)的安全现状评价业绩2份或安全验收评价业绩2份,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3/10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3/12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王薇 联系电话:18697419599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白宇 0472-2669649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2668986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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