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河县良种牲畜种源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3-70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0906-883364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梦华13669957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青河县良种牲畜种源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0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3-70 
    项目名称:青河县良种牲畜种源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98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河县良种牲畜种源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8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新建饲草料棚2座,钢架结构,每座800平方米,共计1600平方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方双方自行协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单位必须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企业信息报送的单位。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cn)、在以上网站中任何一个网站查询出现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时间之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单位必须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企业信息报送的单位。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cn)、在以上网站中任何一个网站查询出现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时间之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0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5、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7、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8、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如需进行多轮报价,必须使用“点聚签章服务”,请确保报价时已启动该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青河县
联系方式:0906-8833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13669957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梦华
电 话:1366995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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