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邓小平故里管理局邓小平故居陈列馆、邓小平缅怀馆基本陈列改陈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8.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6012024000004
预算金额28.88万元
招标公司邓小平故里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采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老师19183978763
中标公司成都鸿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8.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6012024000004
二、项目名称:邓小平故居陈列馆、邓小平缅怀馆基本陈列改陈监理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鸿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龙为羽(采购人代表)、林晓平、何建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86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邓小平故里管理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牌坊新村420号
联系方式:0826-8862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采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广大道888号渠江云谷21栋2楼
联系方式:19183978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9183978763
四川采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9日
二、项目名称:邓小平故居陈列馆、邓小平缅怀馆基本陈列改陈监理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鸿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15栋1楼1号 | 288,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鸿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邓小平故居陈列馆、邓小平缅怀馆基本陈列改陈监理服务 | 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变更及整改造价控制、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 1.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 (3)《建设工程监理规模范围与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 (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 注:①成交供应商在监理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代表人的书面同意。 ②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最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 2.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并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3.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4.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跟进核查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6.审查工程开工条件。 7.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需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上报采购人。 8.经采购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9.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釆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0.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交与采购人。 1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1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采购人审核。 15.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送采购人审核。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 |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 288,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龙为羽(采购人代表)、林晓平、何建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86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邓小平故里管理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牌坊新村420号
联系方式:0826-8862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采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广大道888号渠江云谷21栋2楼
联系方式:19183978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9183978763
四川采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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