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养护分公司沪渝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土建工程(GX-07)标木质素纤维材料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工187153855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
1.1工程名称:安徽交控工程集团养护分公司沪渝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土建工程(GX-07)标木质素纤维材料采购项目。
1.2主要供货范围:安徽交控工程集团养护分公司沪渝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土建工程(GX-07)标(宣城市广德市)所需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2.规模和标段(包)划分情况
2.1采购规模:
采购规模:具体采购数量见询价文件。
2.2标段(包)划分情况:
本次合作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段。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安徽交工集团材料供应新合作库中的材料类3级及以上企业(新合作库为2021年11月9日后启用的)。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建筑材料开发或销售(或批发或生产)的企业;
3.满足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7月起)至少承接过一个高速公路纤维类材料供应且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企业(承接过安徽交工集团及子公司建筑材料供应业绩的企业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承接其他单位高速公路纤维类供货业绩的需提供供应合同复印件、采购方联系方式、政府部门或央企(省直属一级企业)公示的中标网址或该业绩合同在2024年6月31日前足额开具不低于20万元清晰可辨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查验真伪)。
4.报价方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加盖报价方公章的复印件)。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同步发布在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网《招标询价》栏(https://www.ahjg.com/info.php?class_id=104)。
四、响应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价方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公路养护分公司1107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高速时代广场C1座11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方不予受理。
未经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盖骑缝章的正式询价文件的其他形式传递的询价文件均为无效询价文件。
五、询价响应保证金
询价响应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户名: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账号:5519 0292 0710 501
汇款或转账时,报价方参与报价时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养护广宣改扩建土建项目(GX-07)标材料采购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因报价方未备注或错误备注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到账的,责任由报价方承担。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由报价方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本询价文件所示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账,否则无效。成交方签订合同后,未成交单位询价响应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退还到报价方账户(缴纳保证金后写保证金退还收据和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以便及时退还未成交单位响应保证金)。
如本项目本次询价出现流标或无成交人现象,凡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潜在报价方,在本次询价中已缴纳响应保证金,且保证金尚未退还的,其响应保证金有效期顺延至本项目第二次询价响应截止时间,无需再次缴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响应方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的;
b、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其成交资格的、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成交人不提交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c、响应方存在以他人名义报价、与他人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d.报价方在递交响应文件后,放弃投标资格、成交资格或拒不签订合同的,没收该报价单位全额的响应保证金,并进入公司《项目供应黑名单库》,永久停止与该报价单位业务。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栋11层1107室
联系人:黄工/刘工
联系电话:18715385583/187565660000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
附件1:询价文件
附件2:第一信封
附件3:第二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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