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清区下伍旗镇三百户村农业用电电费收取服务
金额
13.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三百户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下伍旗镇三百户股份经济合作社 企业性质
地址 下伍旗镇三百户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义
项目周期 3年
招标类别 服务类 农用项目
资金性质 集体 资金来源 自筹    132000元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武清区下伍旗镇三百户村农业用电电费收取服务
挂牌价格 1320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投标方条件 持有电工证的本村村民
其他描述 1、承包方负责向农业用电户定期收取电费、农业线路维修、故障排除等,并负责开税票; 2、收费期间,承包方与村民发生一切纠纷,自行解决; 3、 承包方将收取的电费按时交给供电所,产生的电损自行承担,发包方不给与补偿;项目交接期间产生的电费,由新承包人承担。 4、承包期间,承包方及时维修电力设施,不得延误农业电使用,如因此给用电户造成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5、在承包期间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包方因个人原因造成农户不能正常用电,承担违约责任; 7、注意事项: 意向承包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服务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服务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5日内完成签约,否则承包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发包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农时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报名视为认可; 8、该项目产生的招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该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需向发包人缴纳2万元押金。 9、服务期3年,自2024年11月30日至2027年11月29日止,根据中标结果确定每月支付服务费金额,服务费分期支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0、承包方向用电户收取电费标准:每度电费不超过1.1元,不得违反该标准,如遇国家电费调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1、收费期间,农业线路损坏需要维修,发包方负责材料费用,承包方负责出工费用; 12、合同期间,承包方必须按照规定操作,如违规操作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如出现村民私自接线或私自操作进入配电室出现安全事故,均与承包方、发包方无关;为保障电工作业安全,由村集体为电工办理意外保险。 13、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自由竞价
阶梯价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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