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扫描数据传输通信网络租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ZK2017-1-217)成交公告
金额
53.5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7/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k2017-1-217
预算金额53.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志辉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维伟022-2323990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扫描数据传输通信网络租用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ZK2017-1-217)成交公告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委托,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扫描数据传输通信网络租用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扫描数据传输通信网络租用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FZK2017-1-217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53.55 北京中电飞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华苑产业区物华道2号A座3025室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扫描数据传输通信网络租用服务项目 租用通信网络,连接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机房至西青区赛达新兴产业园区F2座机房,租期两年。 1. 投标人向采购人出租通信网络,租期两年。 2. 通信网络需连接至指定机房,并协助完成测试工作。 3. 通信网络起止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信息中心机房至天津市西青区赛达新兴产业园区F2座机房。 4. 投标人提供的通信网络采用裸光纤物理通道,全程通道不经过任何数据处理设备,以满足业务需求。 5.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YD 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6. 在租期内,投标人负责保障通信网络起止点机房现有网络交换机之间的网络连接,除因甲方原因外,数据传输速率不低于全双工1Gbit/s。现有网络交换机品牌为华为、华三,均具备SFP插座和1000BASE-T接口。 7. 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竣工。 8. 投标人光缆建设方案中自有管道占有率高于80%。 9. 线路年平均可用率高于99%。 10. 业务中断 8个小时内线路恢复比高于90%。 11. 投标人技术方案合理,并提供光纤网络路由图纸。 12. 对租赁通信网络分派专人负责维护。 13. 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故障申告服务。 14. 具备故障的分级和响应时间措施。 15. 线路类故障申告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 16. 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在线路类故障申告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外环内2小时内,外环外4小时内)。 17. 线路类故障申告后1-2日内修复(外环内1日内,外环外2日内)。 1.0 53.55 53.55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武津城,李晔,房军(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王维伟、袁瀛
2.联系电话:022-23239903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志辉:022-8355871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39903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 FZK2017-1-217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扫描数据传输通信网络租用服务项目-磋商文件发布稿.doc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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