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咸安区中心】咸安区斧头湖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XAZX-202312SL-006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azx-202312sl-006001001
预算金额2811.4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宇1898671868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斧头湖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XAZX-202312SL-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312SL-006001001
1.招标条件
    咸安区斧头湖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咸安区斧头湖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148号)和湖北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咸宁市咸安区斧头湖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鄂水利复【2023】97号)批准建设。咸安区斧头湖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咸安区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咸安水招报备审2023--6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咸宁市咸安区斧头湖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建设规模:建筑物级别为2级
其他:建设内容:(1)对向阳湖堤(桩号0+000~3+845)段堤身设置水泥搅拌桩防渗墙,桩号(0+050~3+845)堤内填塘并设压重平台固坡,桩号(0+594~1+882)段堤外护坡及防浪墙拆除重建;淦河左堤(桩号3+600~4+136)段堤身设置水泥搅拌桩防渗墙;(2)在向阳湖堤桩号1+694 处新建一座向阳湖分洪闸,水闸为胸墙式平底闸,设计分洪流量120立方米每秒。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咸安区斧头湖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工作内容为:(1)咸安区斧头湖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图阶段设计;(2)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建设内容的实施(不含工程征占地、拆迁、移民搬迁安置);(3)工程验收、移交等技术服务;(4)本工程建设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01
合同估算价:2811.44万元
  2.3其他:合同名称:咸安区斧头湖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编号:XN/FTH/FHZL/EPC/202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 (3)业绩要求:近5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堤防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②具有堤防工程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②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 (4)人员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或造价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上岗)证。 (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②联合体应满足3.1规定的资格条件。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
安区斧头
湖防洪治
理工程项
目管理部
代理机构:
湖北江河
盛腾工程
咨询有限
公司
地址:
湖北省咸
宁市咸安
区长安大
道112
地址:
东湖新技
术开发区
武大园路
5-2号
国家地球
空间信息
产业基地
北主楼2
单元12
层04号
邮编: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周时
联系人:
邹宇
电话:
13986633056
电话:
1898671868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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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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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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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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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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